公司内部股东协议

xxx有限公司
股东协议
xxxx有限公司经过股东会决议,现经各股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xxxxx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股东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三、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占股比例 %;
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占股比例 %;
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占股比例 %。
四、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全体股东必须按协议将认缴出资资本足额存入公司账户。以分期认缴出资的,必须按时缴纳资本,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3)股东依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4)本公司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股东身份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和分担风险的依据。
(5)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向公司或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与一名监事。执行董事分别兼任总经理,出现重大事项经股东会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后,可以予以调整。
2、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工作;拟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须经各股东知晓同意后,决定开支)。
3、公司各岗位、工资及人员的核定由股东会决定。
4、担任公司监事,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总经理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及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各股东皆有知情权,如对有关工作提出异议,主要负责人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并进行妥善处理。在生产规模、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要事务上必须告知所有股东知情并须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财务应建立审批分离制度,由会计对财务进行审核,再报由公司执行董事进行批准,若所涉及的金额超出必要的额度,则应通知各股东知晓同意后,决定开支。
7、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必须出具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债权债务清单(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亏损原因说明书。
六、经营资金的增加
1、在储备资金不足,公司需要增加经营资金时,经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2、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入股人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方可入股。
七、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股东在公司内担任主要职务的,需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可担任主要职务,股东担任公司职务应当做到勤勉义务,恪尽职守,按公司规章按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发放一定数额的工资报酬。若股东担任公司主要职务未能做到或因能力不足,导致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经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可免除股东担任公司主要职务,但股东分红权依然保留。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纳税后的纯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提取每季度利润的10%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3)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每季度提取税后利润的 %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 %进行股东分红。按照股东实缴纳出资比例分红。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并应该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2、每个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结算时,如果公司没有盈利,则首先将出资额按照占股比例进行债务分配用于债务赔付以及弥补亏损,然后根据公司除去厂房和设备之外的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股股东;如果公司盈利,则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总出资额退回。4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和实物结算。
九、其它事项
1、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赔偿公司及其他守约股东的损失。
2、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经股东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4、本协议一式 份,股东签字后生效,股东各执一份。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和约束。
股东签字: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作者简介:
李清泉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院,南昌大学法学学士,参加司法考试一次性高分通过,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毕业后投身于法律事业。曾经就职于法院,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实务经验相结合,现为律师事务所合同法律事务中心、侵权法律事务中心专职律师,为数十家企业做法律顾问和风险防控。
作为江西知名、资深律师,李清泉律师进入法律服务行业多年来,视当事人如家人,拿案件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 工作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无数,被当事人誉为“百姓知心律师”、“避免官司的律师”。 从业以来尽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婚姻继承、及非诉业务(强制执行、商事谈判、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等)都代理过许多!
在律师执业过程,不断研实务案情的同时,也不断学习财会知识,拥有深厚的法律实务背景和财会背景。为多家公司保驾护航的同时,也积极做法律援助的案件 ,为很多弱势的劳动群众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