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得以延续,嵊州市19岁女学生溺水离世,父母决定捐献器官


(家属签字)
7月14日,嵊州市人民医院内,经家属签字,医生为19岁的溺水女孩完成器官捐献,将为三名患者获得生命的重生。
(女孩推进手术室)
据了解,6月27日,19岁的女孩徐某溺水后紧急送到该市人民医院,经过十多天抢救,医生宣布脑死亡,家属经过再三考虑决定捐献器官,让女儿的生命得以延续。徐某的肾脏和肝脏将被送往浙一医院,可为三名患者进行器官移植。
(女孩生活照)

忠厚老实的农村好骗。

又可以卖器官了!

然而这种善举只是有钱人能享受到,就如献血后有本献血证,等有急需血的时候也不是优先给你供血,血库优先供特殊人先用,道德榜样是做给底下人看的。

是的,捐献是无偿,可是用的人是高价买,请问这差价哪去了

献血是一种公益活动,献后运往血库运行就变成商业模式了,因为这里面有资金运作。如红十字会,在国外是全球公益组织,很受人尊敬的一个非政府组织,进入国内就变成国内特色红十字会了,呵呵,郭美美事件大家应该不陌生吧,所以你们都懂的。

差价是医生的开刀手术费,器官的运输途中的成本,只是无偿捐献的应该给补偿的,不能精神上安慰

我以前有个高中校友也溺死的,那年高二升高三的暑假,悲剧啊。

以前我也献血,现在发现以前的我很傻逼,,

相通就好。你如果出门去买票,少一块钱都不行。

活杀。农民好骗。

人人都不献血,躺医院的人就没血救了,毕竟谁都不能保证自己一生安全

难道不了了之了?

我听说在某国,人一生下来就自动视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当然,你随时可以声明拒绝捐献,但同时也放弃了接受别人捐献的权利。

这文章看得我差点感动,年纪轻轻就走了,实在可惜

为家长点赞,这个举动很伟大

好漂亮个小姑娘,阿弥陀佛社过个

姑娘一路走好

人民是伟大的,三民主义统一 中国,,让特权去死

捐献者无偿,医院有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