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高速建设田地征收补偿和养老保险被剥夺

尊敬的李强省长 :您好!我是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原泗淋乡)下道头村村民。现向您反应我所在村土地征用补偿问题。今年沿海高速建设征用了我们村十几户村民的田地,所征用的这些田地我们一直种西兰花和白花菜以及其他蔬菜粮食,也是我们大部分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这些这些土地都属于上好菜田。国家政策规定征用农民土地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15万元。可是到我们村里却变成了3.7万元每亩。我们实在是想不通。万万想不到的是款到了村里,村里却全部扣押了下来,连这仅剩的3.7万元也不给我们,只给我们1.56万元每亩而且还要分13年发放每年1200元。说什么留着给村里用,为什么我们的田地被征用国家发下来的补偿要留着给村里用?试问全国哪个地方这样廉价征用农民土地?难道我们下道头村的父母官干部就可以这样无法无天,置国家的政策于不顾。更可气的是村干部还将配置给我们被征地村名的优惠养老保险名额共17个(规定是征地8分田就可以有一个名额)拿到村里让全村村民抽签,谁抽到就归谁。而我们这些被征地的村民一个名额都没有拿到,完全将我们排除在外。本该是国家给我们被征地村民的补偿和权益,我们却什么都没拿到,还要被逼着交出自己的田地,天理何在?尊敬的省长,配合国家高速建设征地也是我们老百姓应该做的事。但是如此以权谋私,加上村干部克扣打压,我们老百姓实在无处讨说法啊!作为村干部他们不但不为民谋福利,反而借机拿权压人,侵犯我们应得的权益!镇里村里串通一气,到镇里讨说法他们推脱说款项已经发放到村里,村里说了算。县政府也是含糊其辞,不管不处理,推给镇,镇又推回村里。难怪这些村干部霸道地说告来告去最后还是会回到他们手里。但是,我们相信总会有帮我们解决问题的政府,我们也相信党的政策绝不会偏袒那些欺压人民的父母官。所以我们恳请您能帮我们纠正村干部的村霸强权政策,还给我们一个公道,能还给我们被征地所应得的补偿和养老保险名额,使得以后的生活有个基本保障。以上都是事实,我们并没有瞎编乱造!我们只想得到我们应有的权利。种了多年的田地,他们说拿走就拿走,这些田地留下的都是我们的汗水长出的都是我们的粮食啊! 望您能百忙之中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难题。我们翘首以盼,万分感谢您!
你于2016年6月21日向三门县信访局反映:沿海高速公路征用你们土地,村里只补偿农户1200元每亩,补偿13年,失土养老保险全村抓阄,要求将土地补偿款和失土养老保险都给失土农户的信访事项,于2016年6月21日转至我镇办理,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2016年6月21日向三门县信访局反映:沿海高速公路征用你们土地,村里只补偿农户1200元每亩,补偿13年,失土养老保险全村抓阄,要求将土地补偿款和失土养老保险都给失土农户。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阅下道头村会议记录:2016年6月6日晚7点30分,下道头村两委、村民代表在村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塘里沿海高速土地补偿款及失土保险名额分配方案。经研究作出了以下决定: 1、土地补偿款按第二轮承包还有13年,每年租金1200元每亩,一次性付清13年。 2、失土养老保险以各村民小组分配(共15组)。 3、剩余3个失土保险名额按15组抓阄。 4、青苗补偿费按土地农户领取,补偿标准按相关政策发放。 5、今后第三轮土地承包(被征用土地的农户)享有土地或股权。 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下道头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三政发〔2016〕51号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有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户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或预留机动地中调剂安排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户承包经营的,参保对象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推选产生;未调剂安排的,要安排被征地农户家庭成员参保。 下道头村的决议第一条、第五条明确规定:土地补偿款按第二轮承包还有13年,每年租金1200元每亩,一次性付清13年。今后第三轮土地承包(被征用土地的农户)享有土地或股权。所以,下道头村的决议是符合相关规定的。联系人:朱先标 联系电话:89335919
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 201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