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示2017年省本级第一批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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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新媒体10月26日讯(记者 李丽钧)记者从河北省医保局获悉,按照《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省医保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2017年省本级第一批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验收评估工作,现将符合条件拟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医保定点范围的115家零售药店(见附件1)、33家医疗机构(见附件2)进行公示,公示期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