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外资企业等登记权限的通知
自5月1日起,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启动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委托登记,即委托由柯桥区局、上虞区局、嵊州市局、新昌县局以市局名义登记辖区内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委托上虞区局、嵊州市局、新昌县局以市局名义登记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上述单位可以到辖区内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登记材料报送,无须到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登记材料报送。
特此通知。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