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办事处<违章建筑>

2017-09-15来电市民反映:缙云五云街道黄龙村村口林月明户未批先建,望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并处理.
林女士您好:您所反映五云街道黄龙村村口林月明户未批先建的问题,五云街道国土部门调查核实,该户于1993年办理了[农村各项专业临时用地]用于黄龙棕竹木制品厂,至今未发现有新的违章建筑。下一步街道将对该类型违章统一整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五云街道办事处,2017年9月20日,经办人:楼建伟 赵龙,联系电话0578-3140207.
缙云县五云街道办事处 2017/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