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赖志勇(系借用人员)去年以单位他和肖(中心主任)2位领导要旅游的名义向县友爱医院(民营医院属赖监管单位)索要20000元现金,迫于压力(赖管他们医院每月几十万新农合的报账)最后由友爱医院王院长和邓主任把钱交给赖的。在下乡检查中发现有一村医生与眉山骨科医院有套取新农合资金嫌疑后,收取眉山骨科医院张露群(系眉山骨科医院副院长)给的10000元现金。2014.1.8下午被县纪委喊去问话,直到1.9号下午才放出来,放出来后,退还了上述受贿的钱。组织部是分管卫生系统的,城区医疗机构班子由组织部任命。赖志勇这样的借用人员组织部、卫生局不作为,还任命这种带病的人。新农合另外一名副主任还是借用的人员,新农合2名副主任都是借用人员,这种借用人员去监管全县几亿新农合基金是否任命合理?
仁寿县委组织部正在调查中,请您致电36202696了解调查情况。
201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