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信被举报方:平湖市当湖街道粥粥妈日用百货商店被举报人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十字弄31号被举报人联系电话: 13456363023投诉举报诉求: 1:依法书面受理投诉举报人诉求、书面答复诉求、并在办结后书面告知举报人 ; 2:责令被举报人十倍赔偿投诉举报人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17-09-27在淘宝网购物时,在被投诉举报方(下称:经营方)的网店( 平湖粥粥妈) 购买了4款进口化妆品,购买订单编号为:62790703169223510,购买网址为:“https://phzzm.taobao.com/shop/view_shop.htm?spm=a1z09.2.0.0.568425fcjmktyR&user_number_id=295281399”,购买了共计“482元”收到商品后,本人认真了解之后发现,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做工粗糙,和超市正品明显不同,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在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人:王伟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科技苑金花村15号电话133715850032017年9月26日
王伟你好,接到交办单后,我局当湖所工作人员于2017年10月11日8点55分用电话85095018联系投诉人王伟(13371585003),告知受理。投诉人同意将该手机号码告知被投诉人,方便电话协调。10月11日上午,对平湖市当湖街道十字弄31号进行检查,店门关闭,为服装销售店。10月11日14点10分,联系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同意与投诉人协调,同时投诉人主动停止经营。10月12日下午,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经过自行协调,现已经调解成功。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