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开展“法治进企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22周年宣传月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的理念,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由福州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福州仲裁委员会主办,仓山区司法局、仓山区经信委、仓山区依法治区办、福建省御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办的2017年福州市“法治进企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22周年宣传月活动在市级法治企业创建御景示范基地开展,福州市司法局、福州仲裁委员会、各县(市)区司法局相关人员、仓山区企业家代表、福建师大法学院学生代表等近百人参加了活动。
此次活动分为两场,9月8日法治企业现场观摩会和9月27日法治沙龙,分别邀请了福州仲裁委的陈晓东主任作《仲裁法》讲座和福建师大法学院丁兆增副教授作《网络传播法律法规》讲座,围绕民事诉讼与仲裁概念、特点、时效、制度,通过翔实的案例、互动问答等形式,解析“一裁终局”的仲裁功能,提高对仲裁的认知度;讲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提升信息化素养,培养良好用网习惯,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同时,参会人员参观了御景法治园区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园、阳光法治长廊、福州仲裁委员会仓山分会、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法治图书角、法治企业创建掠影墙和多功能厅等普法宣传阵地。
宣传月活动为各单位提供了法治企业创建工作的交流学习平台,让大家互相借鉴、共同提升,同时,向与会的企业家代表等展示了法治企业创建的重要性与优越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与企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向辖区内乃至更多的企业推广可复制的法治企业创建模式,进一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福州市依法治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