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一致表决并通过了我国互联网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这部法律是互联互电商成立以来的首部成文法律,将于2018年9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法律的确立,对大多电商经营者无疑是个打击,因为这部法律对我国电商领域所出现的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也使得电商经营者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约束,对于淘宝、天猫和京东等“刷客”与“刷主”无疑是一次有力的打击。而这部法律的亮点在于,不仅将微商、直播销售等列入电商的范畴,而且对于电商个体等余姚进行市场主体登记,这么一来,若电商经营者违反《电子商务法》其中的一条,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部法律的成立也说明国家对电商市场秩序的重视,这也是近年来国家为维护电商市场秩序和市场竞争的一次最大限度的管理。
随着电子商务的开始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在2013年12月7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随着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出现,电子商务行业“制假”“售假”的风波也不断来袭,其中,邀请“刷客”便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另一种经营策略,而如今《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部法律的出现是国家对电子商务市场进行管理的依据所在,不仅对于电商经营者是个重大打击,而且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如其中规定经营者搭售须有显著提示,保证消费者押金顺利退还等。科技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市场的扩大,也让国家不得不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尽最大力度打击破坏电商市场秩序的行为。
自然,经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刷客”也必将消失在电子商务平台中,《电子商务法》不仅仅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更是针电商中的“刷客”,随着“职业刷客”及刷单“产业链”的出现,部分网络刷单行为已严重扰乱网络电商正常运营秩序,也存在着严重的法益侵害性,有必要诉诸刑法手段予以规制。我国的电商发展可以说是一日千里。有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2.97万亿元,规模跃居全球第一。近年,我国的网络零售市场规模超过5.3万亿元,同比增长近4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9%。然而,还有一串令人尴尬的数字是: 统计显示,2016年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办案量同比增长达到71.4%。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背后,却是市场的野蛮生长,长此以往,未来电商的发展背后恐怕也是一具空壳。如此庞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国家不得不使《电子商务法》横空出世并对此进行管理,相对于2013年的法律,《电子商务法》是弥补了电商法领域空缺。
众多周知马云、刘强东是中国电子商务的两位大佬,但随着《电子商务法》的落地,电子商务的大佬们应该会如何应对国家管理呢?电子商务市场未来会如何?这一切还未知,但小编认为,未来电商市场是属于消费者的。你觉得呢?请在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