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车辆夜间无警示停放至人生命垂危

7月22日夜间海盐百步逍恬9组天然气管道施工车间路边停放无警示标志,我丈人驾驶电动车发生碰撞后严重摔伤,icu抢救6天了,未脱离生命危险。村委推卸责任,并不提供施工单位任何证件。
冯凌杰先生:您于2017年7月28日,通过网络向浙江省信访局投诉天然气管道施工车路边停放无警示标志致您丈人摔伤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8月1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您丈人张文军摔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是事实,对此,你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您丈人张文军摔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结果与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停放路边施工车辆是否存在关联性,有待公安机关作出事故结论方可处理。对此事我们高度重视,已与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协调,在公安机关未作出事故结论前,由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张文军的亲属慰问金人民币50000元。如需进一步咨询相关情况,请与百步镇信访办联系咨询。附:冯凌杰 联系电话:15967304398
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 2017-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