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闽东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小孩开出第三方姓氏!当时办理窗口有告知可能导致不能落户,没有告知什么规定会造成不能落户。因身边小孩都有第三方姓氏登记户口,没有在意。现办理落户时,宁德漳湾派出所告知,闽东医院开出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效不给予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依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福建省公安厅发行文件(闽卫妇幼[2014]8号)文件第一条“规范签发,依法保障新生儿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权利”第二段最后一句话“新生儿姓氏可以随父或者随母姓,无法提供父亲信息的新生儿只能跟随母亲姓氏.”这里明确规定了只能跟随父母姓氏,不能第三方登记。在宁德市相关医院是打不出第三方姓氏的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在福安闽东医院打出来了。叫我去更改出生医学证明。所以派出所不给予办理落户。本人只好拿着漳湾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找闽东医院出生证明窗口办理更换,被出生医学证明窗口告知漳湾派出所出具证明不行,得书面文件,只好到福安卫生局请求拿到闽卫妇幼[2014]8号文件复印件给闽东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窗口,经与林护士长调解后,还是不能更换!只好到闽东医院医务科调解,但被告知还是不与更换,老抓住当时在窗口办理已告知,你也签字!产生不能落户,是你个人行为,跟医院没有关系!还要我提供更改出生证明的相关规定!我去哪找,作为一个老百姓,只能在网上找到一个帖子,因出生医学证明而导致不能落户,可以由公安机关提供不能落户相关证明更改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医务科告知,你网上搜的没用,要相关文件!还要我到闽东医院上级宁德市卫计委反应这些问题!作为一个三甲医院你不知道有闽卫妇幼[2014]8号文件内容就算了,连更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规定文件都找不到!相关文件的执行能力没有做到位。不能给予患者方便,还添老大的麻烦!为这事我福安,宁德两地来回奔波!现小孩落户不了,请求市政府开方便之门,给予重视这件事情,望调解!
我委工作人员已和雷钦志本人及闽东医院沟通协调,闽东医院答应按《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程序办理,但需雷钦志提供相关材料。(宁德市卫计委于 2015-7-6 10: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