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今天就这个问题讲一讲企业是否可以用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如果可以,实务中又如何操作呢?
首先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
企业实务经营过程中,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在本期产生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留抵。
这时企业有欠缴的增值税,并不是把欠缴的全部增值税缴纳,而是可以用增值税留抵税额进行抵减,不够抵减的部分税款再计算缴纳。
企业在用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需要区分以下2种,不同的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掌握原理后,在实际操作中就不会出现问题了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例如a公司本留抵税额是50万,税务机关稽查欠税60万,从这里就能看出留抵税额小于稽查欠税税额。
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0
借方进项税额就相当于冲减增值税的进项,贷方相当于冲减欠缴的增值税。
同样看案例理解,a公司留底税额是80万,税务机关稽查欠税是60万。显然留抵税额比较大,抵减完后是不需要进行补税处理的。
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0
1.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种情况的会计处理是相同的,都是冲减进项税额的借方,以及未交增值税的贷方。
2.会计处理相同,数额是按孰小原则填写。
对于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实务操作,您还有什么问题,在留言区和我一起探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