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城区行政执法局会同社区、物业进行了也不知道是清理卫生工作呢还是拆除违章工作,如果是清理卫生工作那么小区内堆放的各种杂物破桌子、破凳子等仍然是随处可见反正是一个都没有清理掉,只是对小区内的洗手水池进行了去除,洗手水池属于构筑物、如果说可拆可不拆的构筑物都必须清除那为什么明显搭建的一间又一间的违章房屋始终未有有关职能部门来进行处理,小区内如此多的违章建筑很多居民意见很大,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期间曾多次向物业、社区、行政执法部门等反应,但都一直没有结果,在这次拆除洗手盆之后小区内更是出现了错误的舆论导向,都在说行政执法拆除的都是违法的,没有拆除的就是合法,更有人在小区内宣言说能搭建违章房屋的都是有本事有关系的,为什么那么多人有意见照样政府不敢动他们的,只要有本事搭建起来就根本不敢去拆他们的。本人认为执法尺度应该统一,首先整个越城区都在搞拆除违章建筑专项行动,不少镇、街道上千平米的违章建筑被拆除,难道城南的违章建筑真的可以成为世外桃源可以逃出法律的制裁;其次同样在城南,既然连洗手池都需要拆除了,为什么完全据为己有的违章房屋可以不闻不问,城南行政执法大队避重就轻的执法模式会给社会大众造成对法制的错误理解;再次工业厂房也好、违章的民居用房也好应该同等对待,不能说现在违章工业厂房是需要拆除的,而居民用房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政府职能部门的选择性执法本人感觉是执法中的大忌,外加社区对小区居民说要拆谁的东西不拆谁的东西都是行政执法说了算的,是他们在选择性执法,大大削弱了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威严,小区石凳明明就在眼前和洗手池请问有什么两样,对于行政执法队员来说应该也是一样容易去除的吧,更何况石凳还毁绿了呢,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毁绿的应该是对相关毁绿人员还要进行处罚的吧?本人认为既然已经执法就要公平公正的执法,希望行政执法局能尽快处理小区内违章建筑,做好处理违章不留死角,而不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给大家看看,给小区居民造成错误的误导还以为真的违章不用拆除,同样希望小区的物业也好、社区也罢首先能做到自己不违法,其次在上报这些违章建筑的时候不要选择性上报,不是哪家给点好处哪家和你们有点关系你们就当做没有看到,毕竟我们是法治社会不是某个人说了算的世界。
天镜南苑西区违章建筑情况:
1、平台非法搭建阳光玻璃棚(从自家东首或者西首墙面出来,到其他家的平顶上非法搭建):1幢2只、7幢1单元前(供销超市楼上)1-2只
2、非法搭建空中楼阁(利用单元与单元之间的凹陷地带,5楼住户非法筑底、封住墙面平白多搭建一个房间)2幢1-2单元1间、3-4单元2间、4幢2-3单元2间、5幢1-2单元1间;共计6间
3、非法圈地搭建私有车棚(利用单元与单元之间的凹陷地带,非法建顶做门,将公共空间据为己有):6幢1-2单元间1间、8幢2-3单元1间、9幢1-2单元1间2-3单元1间、10幢1-2单元1间、11幢1-2单元1间3-4单元1间、12幢1-2单元1间、16幢1-2单元1间、17幢1-2单元1间、18幢3-4单元1间、21幢3-4单元1间、21幢3-4单元1间、26幢3-4单元1间、27幢1-2单元1间;共计14间
4、小区惊现大量私自搭建石凳在绿化带,用于洗衣、堆积赃物,无人制止。
5、15幢楼前有两辆僵尸车在小区停放了7、8年之久,居民向物业、社区、行政执法多方反映、但是都无人问津。
天镜南苑西区的物业和社区及其不作为,丢绍兴文明城市的脸
拆水池是五水共治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