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给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套上“紧箍咒”,失信企业将上“黑名单” ..
2017年6月23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绍兴市信用绍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劳动保障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机制是浙江省内首个劳动保障信用建设方面工作机制。接下来,让笔者为您细细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该机制?
2016年以来,国务院、人社部、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文件和政府规章。从而可见,从国务院,到人社部,再到省政府均高度重视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因此,我市出台劳动保障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工作机制势在必行。
二、机制出台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通过组织实施国家人社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重大劳动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我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红黑名单”信息,联合褒扬诚信、联合惩戒失信,推动形成良好的企业诚信用工氛围,建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劳动保障诚信社会环境。
三、具体有哪些部门来联动落实该项机制?
绍兴市成立劳动保障信用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合奖惩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联动单位还包括: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绍兴市水利局、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单位)。
1.市人社局负责提交全市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经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报送各相关联动单位实施联合奖惩。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定期将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在信用绍兴平台上发布。
3.其他各相关联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及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确定和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并在本单位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4.新闻媒体配合市人社局发布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四、奖惩的对象分别是哪两类?
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和失信企业。
五、如何确定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和失信企业?
1.确定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市人社局围绕企业在制度管理、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和特殊劳动者保护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的年度书面审查,对照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介办法》的相关标准从优到劣评定出A、B、C三个等级实行分类管理。A级企业中模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各项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指标完全符合人社部门要求,具有一定规模、能起引领作用的,确定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2.确定劳动保障失信企业
企业具有以下七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之一的,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的,确定为劳动保障失信企业:
(1)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3)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4)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5)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7)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六、如何对诚信示范企业和失信企业进行社会公示?
市人社局要按照国家人社部相关要求定期收集、审核、提交全市需要发布的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有关信息,按年提交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按季提交失信企业“黑名单”,由市劳动保障信用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同时在“信用绍兴”等平台公开发布。“红名单”社会公示期限为一年,“黑名单”社会公示期限为三年,社会公示期内,对“红黑名单”给予相应的联合奖励或惩戒。
七、对诚信示范和失信企业有哪些激励和惩处措施?
(一)对诚信示范企业的激励措施
1.市人社局加大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的表彰和宣传力度,授牌表彰诚信示范企业,不将其列入劳动监察主动检查对象,并在企业招工引才、职称评审、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便利和支持。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营造守信光荣的良好舆论氛围。
2.市发展改革委、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管办在公共服务过程中,要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实行优先办理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并在资金、信贷和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3.市建设局(建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和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使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受到激励。
4.通过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励联动,使诚信示范企业处处受益。
(二)对失信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惩戒措施
1.惩戒对象:失信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直接相关责任人。
2.惩戒措施:
(1)市人社局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增加劳动监察检查频次,在人力资源市场风险提示,取消其各类劳动保障优惠政策、资金补贴和企业评优个人评先等资格。
(2)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应当将其信息记录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系统,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查询使用,并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让失信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等直接责任人受到监管和市场的惩戒,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3)市市场监管局协助将行政处罚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公众查询。
(4)市建设局(建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其信息纳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失信行为公共信息平台中,供工程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查询和使用,招投标管理等部门要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5)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暂停其政府扶持性资金的审批。
八、如何对公示信息进行修正?
失信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对其“黑名单”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请修正,提出并说明理由。市人社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修正条件的,撤销或修正相关信息;不符合修正条件的,应将不予修正的意见书面反馈至同级信用信息管理部门。
因克扣、拖欠劳动报酬和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的失信企业,与被欠薪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或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经书面申请,市人社局应当自收到其书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社会公布内容予以更正,并及时将修正信息反馈至同级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及相关联动单位,终止联合惩戒。
严重欠薪信息修正后6个月内再次发生欠薪行为的,相关部门将恢复其严重欠薪信息。
文件多了去,关健在执行。
就是,三江路上多少个企业不交养老保险。。。。
政策这东西没有用的,关键在落实。不落实都是空话,我们1年365天。只有春节是放假的。另外的日子都要上班,而且是要工作12小时以上,节日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遥远。
楼主这世道还谈诚信?
劳动部门总画饼 ,不查不纠失职渎职。忽悠,继续忽悠
好大的一个忽悠饼,不然你让养老保险先落实,再不少于现在工资的300。(300属于个人该交部分)
只能比现在的工资少300,养老保险落实的话。。。
政府该好好调查一下现在绍兴市私企的劳动作息时间以及节假日放假情况
出个文件就完事大吉,设落实屁都没用,这么多的欠薪谁管,老爷门,先把积案办好就谢天谢地了
多少企业12小时,没有双休,没有加班费,等落实了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