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发的不够详细:夫妻一方另一方是广州户口、广州社保、广州公积金购房

夫妻一方是佛山户口,佛山公积金,另一方是广州户口、广州社保、广州公积金,在目前佛山的“限购”政策下,能否用双方名字购房,并用双方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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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6 20: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