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百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

眉山市社保局领导:眉山百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广汽丰田4S店,位于眉州大道眉山天牛汽车城内)为逃避企业责任,将入职员工安排1-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期间不为劳动者购买任何保险(包括社保、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改国家和劳动者造成了很多损失。请相关领导进行查实并追究其责任。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接到你的反映后,我局已责成眉山百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用工。并在近期对该公司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其依法用工。   3.如果你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8165056)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