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本人对于遭受乡镇开发企业欺骗一事进行申诉,万望领导予以受理,考察民情及时解决。本人辜小波,仁寿县曲江乡居民。现外出务工,于2013年2月17日在曲江乡购买一开发项目:曲江新区(暂定名)商铺一套,开发公司牌子为四川家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估计挂靠)。本人于2013年2月17日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假合同)后来打听没有相关开发证照,预售证没有的情况下,自行订立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欺骗本人交纳房款36.4万元。合同约定2014年12月31日交房,但迄今为止未动工修建。截止2014年11月3日要求开发商退款为止,依然没有相关证照也没有动工修建迹象!现在曲江新区售楼部销售经理袁经理,以各种理由不予退款,并继续敷衍说“一定会动工修建,只是时间延后10个月”。对此本人作为普通老百姓已经无计可施,还希望相关领导帮助讨回公道,惩治此类诈骗商人!因本次置业属于本人全部积蓄,希望能够通过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后,予以正常程序维权,还请相关领导对于以上提出疑问给予回复,并保障老百姓自身利益。万分感谢!
您好网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将您的来信移交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情况请咨询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建股股长李林峰,联系电话:36211629,13980377399。感谢您的问政。
2014-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