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乌镇原民丰村拆迁严重侵占百姓利益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乌镇原民丰村村民,自2016年六月开始动迁,当时由卜林富,罗国良,到分水墩村来开动迁大会,当时有各村民小组组长及代表参会,罗国良代表政府作了报告,当时他说民丰苑小区是互联网小区,要比三里塘,浮澜桥小区要好,是浙江省里数一数二的特色小区,路要比三里塘,浮澜桥小区要宽二至三米,土地每家农户扣六分地,政府出两分地为公共用地,反正是描绘的特别的好,但是等到了八月三十一号要摸号那天,他们也没有告知房屋前后间距有多少,房屋长和宽是多少,结果农户到地场上一丈量,不仅农户自己的六分地被他们克扣少了近八十平米,就连每户一百二十平米的落地面积也少了五六个平米,这些己签约要造房的农户都是冲着当时动迁时所描绘的美好的愿景才签的字,虽然这次拆迁赔得这么少,而且也没有一项具体的补偿标,全凭拆迁办的人说了算,他想多给点就多给点,他想少给点就少给点,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政府组织了几十户统一建房,每户补贴三万五千,施工队是由拆迁办安排的,建房总价44.3万元,而外面农户自己请施工队只要41.5万,为什么他们要这么贵,百姓都怀疑他们存在着官商勾结存在着猫腻,存在着腐败,为什么统建户有补贴,而自建户没有补贴。中央的政策是政府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而到了基层的干部根本不把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还要层层侵占百姓最基本的生存空间,致使到今天为止一百多户拆迁户都不愿摸号建房,政府的公信力去那了?百姓还会相信政府吗?后面还有三分之一末签约的农户的工作还做得下去吗?他们还会相信地方政府吗?希望胡市长能还百姓一个公道,谢谢!
陆建潮,你好!你向嘉兴市领导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情况如下:2017年5月,为加快民丰苑安置小区建设进度,使小区快速形成规模,同时考虑房屋主体风格的统一,征迁办工作人员上门宣传民丰苑统建项目。2017年6月29日向征迁户发放《告民丰片征迁户书》,告知统建事项与统建价格,政府实行补贴后在40万左右,如有意向可向征迁办工作人员进行报名。2017年8月15日,张贴《民丰片征迁户告知书》,征迁办工作人员还通过电话联系征迁户并以短信方式将告知书发送至各征迁户,告知本次统建区块为C区块,统建总户数为50户,农户出资价格为40.80万元,另外有意参与统建的农户仍可申请补报,截止小组摸号(10月4日)前一天仍可报名参加统建。根据民丰苑安置小区周围环境及配套设施,用地252.20亩(未包含现状乌桃公路及公建部分),共安置建房313户, 户均占地约0.80亩。民丰苑小区农户建房,户均占地满足120平方米(含门厅),经农户们反映门厅利用率不高,不应作为实际占地面积。为考虑农户实际利益,经各部门开会协商,后对建设图纸进行修改,在不包括门厅面积的情况下,户均占地面积为120平方米。征收房屋补偿标准参照《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102号)、《桐乡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67号)执行。为加快民丰苑安置小区建设进度,使小区快速形成规模,同时考虑房屋主体风格的统一,经镇征迁领导小组同意,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对安置区内部分农房实行统建,由政府指定统建区块(C户型),统建建筑公司由户主代表协商决定。通过农户代表与施工单位多轮商谈,最后谈定价格为44.30万元,其中每户统建农户出资40.80万元,超出部分,三万五千元(其中包括三千元建房基建水电补贴和五千元化粪池建造费用在内)由政府实行统建奖励。
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 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