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蓝湾香郡小区12号楼围墙开了个小门,这个...

中骏蓝湾香郡小区12号楼围墙开了个小门,这个是开发商在交房前就开的,但是这个门没有经过规划批准。现在是否能让规划部门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商恢复围墙呢?
市民:
现将您反映的“中骏南湾香郡12号楼围墙开门”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我局曹溪大队核实:根据中骏南湾香郡TJ一04规划图纸显示,中骏南湾香郡12#楼围墙并无开门设计。该门是交房前所建设,建议向规划部门咨询。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5月19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5-19 15:54回复)
你反映的该围墙是否有设计小门出入在规划方案阶段未予以明确,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规划条件和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工程设计”,查阅我局审定的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在规划方案中并无此门,围墙是否设置小门建议你查阅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支持与关心。(龙岩市城乡规划局于 2017-5-24 11: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