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作为一名子女希望将年迈父亲的户籍迁入本人子女名下共同生活居住以示孝心就这么困难呢?是公安机关政策宣传及执行不到位,还是存在故意刁难群众呢?
尊敬的上级领导:
本人名叫刘勇,1989年10月12日出生,已婚,身份证号码440221198910120011,系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涟滨街道澄清居委会福家组居民(户籍地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涟滨街道澄清居委会福家组),因本人父亲(刘金元, 1965年3月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韶关市)现已年迈,作为他的儿子,希望依照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政策将他的户口迁入本人所在的居委会,以便更好的照顾父亲,但是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在派出所和公安机关遇到了多方阻挠和刁难,至今未得到一个部门合理的书面解释(需要有政策说明的解释,而不是个人主义、个人想当然的说了算),故请求有关部门及单位能帮助解决。
事情经过:2017年3月初,本人来到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涟滨派出所户籍室咨询父母投靠子女的相关政策,户籍窗口民警告知我如果要讲我父亲的户籍从广东省迁入我所属的户籍上,需自行写份申请报告,并要所在的居委会签字盖章,再到派出所受理。3月8日,本人写好了申请并加盖了居委会的公章,带上了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父亲刘金元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我和父亲的亲属关系证明来到了涟滨派出所户籍窗口室,户籍民警在查看了本人的申请书之后,称申请书需要找派出所所长签字,于是我就来到了该所所长彭春华的办公室,但是办公室大门紧闭敲门无人应答,询问该所其他民警所长去处,民警均称不知道或说可能在开会,我就只好在办公室门前等待,直到下班了彭所长还是没有回到办公室,我就只好等待下次再来。第二次我又来到涟滨派出所,但是所长办公室的大门依然是紧闭,因我平时也忙于工作,两次来找所长都没有找到,我就只好来到该所聂副所长的办公室,询问他能在我的申请书上签字,聂副所长查看了我的申请书之后,称签字同意的事只能找一把手彭所长,他没有这个权利,因为又找不到彭所长,我就电话联系了彭所长(电话号码:13973808018),电话中我告知彭所长因户口迁移的事情需要找他签字,他电话里回复说在开会,下次再来,于是我就又只好再找时间找彭所长签字了。3月27日星期一,在工作日我又请了一天假,一大早8点40分来到了涟滨派出所彭所长的办公室,我将我的申请书递给了彭所长看,并称依照父母投靠子女的政策想将我父亲的户口迁入我的名下。彭所长只是看了一下申请书之后,就称不能迁,我就问为什么,彭所长说我父亲的年龄没满60岁,不符合迁移政策,我就说娄底市常住人口管理办法中父母投靠子女这项政策,没有说明父母年龄的要求限制,彭所长就称要年迈的父母才能投靠子女,我就说年迈是什么概念,如何界定,彭所长就说52岁的年龄不算年迈。当时我和彭所长解释称娄底市常住人口管理办法和娄底市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的人员都称没有年龄限制且符合迁移政策,彭所长则回复他们说能迁你就去找他们,完全没有耐心的一点解释和答复,一直在重复没有满60岁不能迁。既然彭所长不愿做解释和签名,我就又来到了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人境窗口,询问人境的值班领导周教导员,周教导员看了我的申请书之后,查询了公安系统内我的个人信息之后,回复我称是可以将我父亲的户口迁入我的名下的,但是我说涟滨派出所的彭所长不同意我的申请,说我父亲的年龄没有满60岁,不允许迁。于是,周教导员就电话联系了彭所长询问情况,电话中我听到周教导员反复称我的户口是属于城镇性质,不属于农村性质,没一会周教导员就对我说彭所长挂了他的电话,并对我说分局人境与涟滨派出所户籍之间是业务指导关系,他是正科级单位,我是副科级,没有决定权。在这里我没有解决问题,于是我就又来到娄底市政务中心公安户籍大厅,将我要将父亲的户口迁入我名下的情况和申请书给了户口迁移办理的民警,询问她我的这个户口迁移是否符合政策,并向她说明了派出所不愿受理我的申请,称派出所不愿意迁的理由是我父亲年龄没有达到60岁以及我属于农村户口。值班民警查看了我的申请书之后,她又向分管的领导电话询问了情况,最后口头告知我的申请是符合政策的,是允许迁移的。我就称派出所不愿意受理,她告知我如果派出所存在不作为的现象可以向分局督察投诉,她和派出所之间没有领导、决定的权利,只能是业务上的指导。得到了分局、市局相关户口业务部门的口头答复之后,我又马上返回派出所,找彭所长签字,但是当我到派出所之后,彭所长办公室就大门紧闭,当时到涟滨派出所的时间是11点左右,于是我就只好拨通彭所长的电话,电话打了多个电话都无人接听。于是我就拨打了110电话,向110询问了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督察的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738-8211002),电话中对方督察的工作人员登记了我要将父亲户口迁移到我名下,涟滨派出所所长不按政策同意迁移和不做合理解释的情况,并说明工作日工作期间派出所所长不在岗在职的情况,群众无法找到人。一直到12点下班的时间,彭所长的办公室大门都是紧闭无人。为了不错过遇到彭所长,我就一直待在涟滨派出所附近,时不时到他办公室门前查看是否开门,但是依旧是大门紧闭,一直到下午14时30分许上班时间,我又拨打了彭所长的电话,电话接通后我就称我是上午找他帮我父亲迁移户口的人,想找他说明下分局、市局的迁移政策答复和请求签字,彭所长则在电话中称你的情况不允许迁,你下午不要到派出所来,我就问他是否在分局开会,我把材料给他送过来看,彭所长则称外面有事,没在分局,就直接挂断了我的电话,我再次拨打就没人接听。我想着工作时间彭所长不在所里办事,又不按政策受理户口迁移手续,于是我又再次来到娄星公安分局信访部门,向他们反映情况,接待我的是一名女协警,我告诉了她情况,她说户口业务直接找派出所,不要找信访,我就说派出所不按政策受理户口迁移手续可以找信访吗?她称可以,于是就带着我来到娄星分局人境大队找到相关领导(一名女民警),我向相关领导反映了我的情况并称我已经咨询了分局人境的周教导员和市局户口部门之后,人境的领导就说只要是符合政策的,派出所绝对不会为难群众的,我竟无言以对(为什么无言以对?因为拿着我父亲没满60岁说法来拒绝我父亲的户口迁移又不做好解释工作,也没相关文件解释,这还不是为难?这难道就是一个基层派出所对待群众的态度)。于是在我的一再请求下,人境的领导拨通了涟滨派出所户籍窗口的电话,接听完电话之后,人境的领导称我的户口属于农村地区范围,是不允许外来人员迁移的,我则说周教导员已经帮我查询了公安系统,我的户口是属于城镇,不属于农村。这位人境的领导就说涟滨派出所的窗口人员都说了你的户口是属于农村,那就是农村,不允许迁,如果要迁就要村上所有人员签名,而且还很麻烦复杂。我就说既然说我的户口是属于农村不允许外来人员迁入,那么是否有相关的红头文件证明,她就回复我这里没有文件,派出所应该有,要去看自己去派出所看。于是,就又这么口头答复了我,紧接着分局信访的那名女协警就带我离开了人境大队,说已经答复了我,我说没有纸质答复吗?她称已经口头答复了就行了,可以走了。我知道在这里也解决不了问题,于是我就要那名女协警登记了我来信访部门反映情况这一事,那名女协警就在一本黑色的记录本简单的登记了一下我的信息和反映的情况。因为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我又来到了娄底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将我一天遇到的问题向市公安局的信访工作人员说了一遍,信访工作人员登记了我的个人信息和情况后,称我只能先向分局的信访部门要一份纸质的答复,他们才能受理,我就说分局信访部门不愿意出具纸质答复,只是简单给了口头答复,没有做进一步调查,市局信访部门称那还是只能找他们要纸质答复才行。这时,已经是下午16时许左右了,在为了帮助父亲迁移户口一个简单的公安业务上,我已经忙碌奔波了一天,我已经没有精力再去找其他部门反映情况了。最后,只好通过网络上表达我的诉求,请求有关部门给我一个依法依规的答复和解释,谢谢。
反映人:刘勇
电话:15116253254
2017/3/28
如下疑问:
1、依照父母投靠子女这项政策,我是否可以将我父亲的户口迁入我的名下。
2、如不能,请告知相关政策,为什么不能?有哪些文件?(希望有政府部门的相关正规文件)
3、派出所业务部门为什么不熟悉工作业务,一个简单的户口迁移政策都不清楚,人民群众如何办事,为什么要人民群众来回奔波而最终等不到一个解决。
4、派出所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是否在职在岗,如何对办事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有待加强?
5、希望有关部门做好各基层单位在娄底市常住人口管理办法的理解和熟悉。
6、本人咨询了公安机关多个单位和部门,为什么得到的不能将我父亲户口迁移到我名下的答复都不一呢?一开始称父亲没有满60岁不能迁,接着又称我的户口属于农村性质不能迁,然后又说农村地区迁移户口需要每个村民签字,还有的答复说我父亲户下还有个姐姐的户口不能迁,有的说我父亲以前在广东有工作就不能迁。想问问能不能一个部门就直截了当的答复了,避免群众来回奔波到处求答,能不能有一个合理合法的政策法规办理户口迁移。
你所投诉的信访事项,我们根据管辖权限范围转交娄星公安分局办理回复。
市公安局 2017-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