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在秀屿区埭头镇石塔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于2010年育有一女,于2014年育有一子,现村里要求我去结扎,现国家已不强制结扎,我们能否选择不结扎?如果本人不同意结扎村里仍要求去,这样要求是否合理?如果强制抓人去结扎是否有违法行为?望领导能给予解决。
经查,该对象确系已生育一男一女,根据《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是指针对已生育一孩或二孩的育龄夫妇采取的避孕方法,目的是防止非意愿怀孕造成育龄夫妇身心伤害,所以建议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但是需在育龄夫妇知情同意情况下采取的措施。
目前已通知石塔村计生管理员,严格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对育龄群众予以政策解读,建议该对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以免造成政策外生育。(埭头镇于 2015-10-27 12: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