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煤气初装费

我记得2006年12月26日起广东省不是已取消了管道煤气初装费了吗?可时至今日,三水燃气公司仍要收取2500元的初装费。问为何还收,其工作人员回答说,他们没收到这方面的文件。是不是现在报装管道煤气还须缴纳初装费?
尊敬的客户:
对于报装管道燃气的有关收费问题,情况如下:
在2006年12月26日,广东省物价局发文,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费用,同时规范了管道燃气价格管理。三水物价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要求和佛山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价〔2007〕87号)及《关于印发我市管道燃气实施两部制价格管理会议纪要的通知》(佛价〔2007〕101号)的要求,明确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并结合三水区实际和成本评审报告,规范我区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实施两部制气价,制定了管道燃气报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三价〔2008〕17号)。我司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对已竣工使用的住宅及旧城区的用户容量气价收费标准为1100元/户;户内初始配置设施工料费为900元/户;街道管(含庭院管、立管)配置设施工料费500元/户;因此,居民散户报装管道燃气的费用为2500元/户。对新用户的容量气价、户内初始配套设施费、街道管配置设施工料费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体现在住房价内,业主购房时不另交费用。
2011-05-17 12: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