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费问题

我母亲是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的一名普通清洁工,于2007年12月7日接到南海区人民医院人事科根据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南海分局开具的便条补缴社保费3万余元至医院账号0322012040000019,我母亲于当月10日缴纳该款项,然后于08年某月开始领退休金。但09年中偶遇同单位、同职称、均为本省外市人、进医院的工作时间却比我母亲迟一个多月的同事,闲聊当中发觉补缴的款项却少于我母亲有1万元之多,然后我于09年8月上旬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咨询,被告之,与我母亲同一种情况的,已有3人反映,南海区人民医院已有人在跟进,到时基金管理局会有人通知我母亲或我(留了我母亲的小灵通号码和我手机号码),可是却直到现在从没有接过一个关于这个问题的电话。前两天我母亲听说其他的同事都已领回多缴的款式,可是她的账户却一直没有收到,然后她叫我弟弟去问,却被告知已过追缴多缴款项的期限几个月了。如果真的已过追缴多缴款项的期限,我想请问:这可属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南海分局行政不作为?一个普通清洁工,工资才那么几百元/月,多缴的款项不能如此不明不白地消失于无形!南海区人民医院这种行为又该如何处理?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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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4 02: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