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光海请求辞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6年2月24日诸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诸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光海辞去诸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诸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2月24日诸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俞仁兴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光海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顾友义的市人大常委会陶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2月24日诸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杨永水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孟桂明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改革后)局长,免去其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杨炬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孟志康为市农林局局长,免去其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周建江为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学平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任命方铭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孟龙的市规划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杨天夫的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俞仁兴的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吴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2月24日诸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碧云、陈格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斯丽英的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亮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和云芬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孔玲燕、王登峰的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诸暨水较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