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14日在问政海口,发表“把没有做防水的客厅改成厕所,为什么不责令其整改”问政,6月22日市住建局回复如下:建议转属地(美兰区)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受理协调。时至今日,美兰区房屋安全管理机构从没有主动和我电话联系,没有派人上门查看,没有发函责令把没有做防水的客厅改成厕所的新华书店综合楼401房业主陈鸿文夫妇整改,是不是行政不作为?请问美兰区政府,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违法行为不追究,美兰区房屋安全管理机构不作为怎么办?》问题已收悉,现在答复如下:
经了解,我区住保中心和区城管多次到小区协调处理,要求401 房业主恢复房间原规划验收状况,并采取措施避免房屋漏水影响楼下业主。经和区城管商议,我区住保中心于2017年8月22日去函区住建局鉴定确认401房业主是否违反规划。区住建局据此立即去函市规划局,市规划局于2017年8月25日复函区住建局,建议根据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等规定处理。 下一步,我区住保中心将配合区城管进行行政执法,并进一步跟踪落实,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和301房业主的正当利益。
此复。
【美兰区政府办】 2017-08-18 12: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