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两家被认为是互联网招聘新模式代表的企业,上演了一场互撕“剧目”,搞得整个互联网圈都沸腾了起来,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如今,随着一方把主要责任推到了一位不知姓名的程序员身上,最终这个“剧目”以一方发表了一篇技巧不太高明的道歉声明而落幕。
本着相对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在此事尘埃落定时候,顺着这个话题,来谈谈我从这件事中总结的一些想法。
首先要说的是,当一家企业开创了一个行业的新时代,但这家企业还未成为该行业的领导者时,那么就请不要责怪他人来和你争利益抢地盘。因为在精明人扎堆的互联网创投圈,看到好机会而不下手尝试的,不是傻子,就是懦夫。
既然聪明人都会选择去争取去尝试,那么多人做一件事,就难免会产生竞争。整天都在这个圈子里混,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你研究我的策略,我模仿你的模式。遇到擦枪走火的时候,虽然双方心中都在默念“狭路相逢勇者胜”,但一般都不会碰触商业道德的那根底线,比如搞一些偷鸡摸狗损人利己之事,因为他们也知道,搞了这些勾当之后,虽说敌伤了一千,自身也得损伤八百,而且一旦被抓个现行,被媒体大肆报道,最终还得背上个小人的骂名,实在是得不偿失。所以,只要没有伤到自身要害,双方也不过就是磨磨嘴皮子,打打口水仗(业内称“撕逼”)罢了。
而说起互联网行业的撕逼大战,其实就是一场辩论,只不过辩论双方不是站在辩论场上,而是以公关和文字进行你来我往的搏击。但无论哪种形式,只要你坚守住你的论点,在语言风格上,你可以像《奇葩说》那样洋洋洒洒的喷,也可以像正规辩论场上那样一板一眼的攻守,总之你只要说的有些道理,总会招徕一批追随者的。
互联网人是喜欢看撕逼大战的。之所以喜欢,我想离不开如今的互联网环境。一方面互联网人本身就喜欢接触新事物新观点,而媒体也喜欢针锋相对的矛盾,喜欢追逐风口浪尖,当媒体大肆铺张报道某个热点矛盾的时候,对于互联网人来说,也正是投其所好。否则那一年的“罗王之战”也不会在优酷土豆上直播,甚至搞到优优酷土豆崩溃。
当然,抛开互联网人的身份特征,我想人们喜欢撕逼大战还有一些原因,比如说中国人本身就喜欢围观,而且是情景越热闹越喜欢围观,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前一段时间有一部很热的电影叫《老炮儿》,电影中有一段跳楼轻生的情节,跳楼的人在楼顶哭嚎,楼下有人看热闹,楼下围观的群众甚至还朝跳楼者大喊“跳还是不跳”,而这仅仅是线下生活中大家喜欢围观的一个例子。再回到互联网圈说线上,从14年的王自如大战罗永浩,到15年雕爷vs万能的大熊,再到16年拉勾vs
boss直聘(当然,目前已经不单纯的是撕逼问题了),是不是觉得,几乎每年都会有一两件撕逼大战令你在做年终总结的时候印象深刻?又是不是觉得如今谈论起来这些撕逼大战还“别有一番滋味?”
其实,互联网撕逼大战也像一台活生生的舞台剧。撕逼双方都是演技高超的演员,每个演员都想依靠自己的完美演出,博取观众的掌声和笑声,进而达到某些目的。这个目的或是为了出名,或是出于营销等。当近身观看撕逼大战时,我们这些傻傻的观众会看的不亦乐乎。但我们的立场也会同时会被双方拽来拽去,同时思维被拉的越来越细,最终你会觉得双方都有道理,分不清谁对谁错。所以当撕逼大战结束后,请仔细思考下,在这场事不关己的撕逼大战中,你最终得到的是什么?我想不过也就是和自己利益无关的某些庞杂观点、某些庞杂的人和一些无聊的笑声罢了。
所以综上,对于热闹的互联网撕逼大战,作为旁观者的我们,还是保持一些理性和清醒的好。
作者;小贼|来源:idonews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