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发明专利审查流程中我们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今天我们来看看关于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对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等的介绍。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商标注册如果您有需要,可以找汇智兴泰,超过上千家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成功申请案例,欢迎致电400-8693-660!!
发明专利审查流程是什么样的
1.专利审批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受理、初步审查和授权三个阶段。
2.对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3.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
(1)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问题,分类逐条答复。答复可以表示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按照审查意见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不同意审查员意见的,应陈述意见及理由。答复时应注明申请号、发文序列号、所答复的通知书名称、发文日等。
(2)属于格式或者手续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过补正消除缺陷;明显实质性缺陷一般难以通过补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数情况下只能就是否存在或属于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申辩和陈述意见。
(3)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补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修改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
(4)答复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文件。一般补正形式问题或手续方面的问题使用补正书,修改申请的实质内容使用意见陈述书,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意见,进行申辩时使用意见陈述书。
(5)答复法律手续类通知书时,除了消除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还应当重新提交相应的法律手续文件。例如:答复著录项目变更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时,除了按照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外,还应重新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未缴纳或缴足变更费的,缴纳变更费的同时应当重新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答复办理恢复手续补正通知书时,应当消除权利丧失的原因,并重新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
以上就是关于发明专利审查流程时需要注意的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对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等的详细解答。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发明专利审查流程是什么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