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二手房交易中这项费用切记要注意!

二手房交易会涉及到很多费用,小编之前的文章已经讲到过,最近因为有朋友咨询办理住房贷款中的一项费用,今天在详细讲一下,它就是贷款评估费。
顾名思义,贷款评估费只有涉及到需要办理住房贷款才会产生,全款购房不会产生这项费用,那么这项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呢?又该由谁来交呢?
根据由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记载: 第二条、商业银行在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前,应当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房地产 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房地产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的,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确定 房地产抵押价值的书面协议;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 提供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事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不得指定房 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第三条、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 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原则上规定了抵押估价应该由银行作为委托人并承担估价费用,但是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是银行作为委托人,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由拟抵押人作为估价委托人并承担估价费用。
首先,明确一点,办理住房贷款产生贷款评估费的最终收取方是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银行不缴纳评估费由购买方缴纳也不算什么大事,因为正常来讲,贷款评估费的收取一般在500元左右,但很多评估费都是由中介公司代收的,并且很多中介公司在此项费用的收取上往往在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甚至在一些城市,购买方因为资金空缺想把房屋评估总价提高还会被收取高评高贷费,这笔费用经常是比正常评估费要高的,撇开评估费由谁来交、高评高贷款是否合法合规不讲,购房者所缴纳这些费用中的大部分落进了谁的口袋,相信大家心知肚明了。
相信大家以后在办理住房贷款时遇到这种问题应该知道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