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社区街道越权,打砸丢居民合法财物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社区街道不是执法部门,只有告知劝慰,没有权利打砸丢公民的私有合法财产。今天是2017年8月23日,上午九点不到,社区街道工作人员就将我家户房门口的东西砸毁丢弃,好在邻居看到,也好在我今天休息在家听到动静,可还是晚了一步,我家的合法的私人的东西不是砸破了就是被丢到了垃圾桶里。事后我了解到,社区有在楼梯口张贴了通知,大致是8月15至8月17,让我们自行处理好楼梯口户房前后的东西,不然做无主处理,我已拍照。在此提出如下问题,一是没有盖章,后询问说是超100份不盖章,但通知中未注明;二是没有考虑该期间居民外出而不了解情况;三是既然这么重要,社区街道能于这样的高温天不辞劳苦 打砸丢大事行动,为何在之前仅仅以一张白纸通知了无动静的提醒?我在朋友圈描述了我的遭遇,朋友打趣问我我家是不是犯事了,或者认为是拆迁办的来办事了,可见这样的事情在学法懂法守法的人看来是多么让人匪夷所思。我就想问一句,社区这样做合适吗?我们还是讲法的社会吗?我所说具实,有视频为证,是社区而非其他部门。如要证据,我可提供。
您于2017年08月23日反映的社区街道工作人员就将你家户房门口的东西砸毁丢弃。认为社区街道不是执法部门,只有告知劝慰,没有权利打砸丢公民的私有合法财产。要求政府处理。经调查,现作出如下答复:上虞区正在开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评工作,小区公共场所内不能有堆积物,社区工作人员在对小区内部环境清理前,已张贴公告,通知各位住户将自己附房门口的杂物清理干净,社区工作人员在清理的时候也与你进行沟通,将你所需要的杂物帮助你放到附房内,并不存在你所反映的将东西砸毁丢弃的问题。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7/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