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是国四的,国家文件写明可以进,为什么市政府文件却规定不可以?

8月4号市政府发了一个文件【关于停止执行尾气排放机动车转入我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我之前刚好买了台车,我找了相关文件,包括国家环保最新的20161322号环保部的文件。还有一个是环保办20141302的文件,规定里面国四的车都可以进。我刚好买了台国四的车,他这边写了我这个是被限制在外,不能进。
我在国家的车辆环保网查过了这是达到国四标准的。
我今天才知道二手车可以进来了,市政府发的文件,我问了一下,限制日期是2011年7月以后的进口车可以迁,以前的不能,刚好的是2010年9月的。我从环保办开始查,查到国家的整入网,我查到我的车是国四的。环保部明确规定不能高于国家标准阻断整入。
【2014环保办130号文件】规定了目前不能进的就是黄标车和老旧车。
20161322号文件,7月30左右国家环保部发的,这个文件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制定标准不能高于环保部的整入标准。
市政府是8月4号发的,国家的是7月30号发的。
我最终查到09年的,我的车是符合国四标准的,我的车是丰田汽车公司的。我们政府的标准是不符合环保部关于整入措施整改要求的。
两份文件:【关于整入标准国家环保办2014130号】
督促通知文件【2016环保大函2016132号】指定了地方标准不能高于国家标准,要求限定日期解除限制措施。
钟先生:
您在龙岩政务“12345”平台提出的“我的车是国四的,国家文件写明可以进,为什么市政府文件却规定不可以?”的诉求,已经武平县信访局批转我队,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队车辆管理业务,系龙岩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为便民服务而委托办理的业务。其委托办理的业务中,不包含业务要求较高、政策性较强的外籍车辆准入业务,该业务均由龙岩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统一办理,因而与该业务相关的文件和规定均未下发我队,对您提出的“我的车是国四的,国家文件写明可以进,为什么市政府文件却规定不可以?”的诉求,我队因无相关文件和规定参照,无法进行回复。
特此答复
武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8月24日
(武平县交警大队于 2016-8-24 09: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