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名字叫贾晗。本人和旧业主陈碧莹2017年5月21日在佛山市家家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已经签订了二手房三方的购房合同,并交了资金托管定金30000元到家家顺公司,并家家顺公司也在5月26日已把30000元转到旧业主的工商银行卡了,旧业主也出示了相应的银行流水证明,证明已收到30000元定金。当时本人用农业银行卡转到家家顺的刷卡机,由家家顺公司代转到旧业主帐户,因为2017年6月1日房管政策改变,本人已经到农业银行打印了转帐凭证和流水,但明细清单显示的是家家顺公司刷卡机的号码,没有显示家家顺公司名称,已经叫家家顺公司开具的一份刷卡机的证明,这样是否可以过户呢?我的电话是15145335778。
你好!6月1日前买卖双方已签订房屋交易协议,并能提供交付定金或购房款的银行出入账证明的,按原政策执行。其他支付方式若无法提供银行出入账证明的,不予认可。
二手住房交易以购房协议及交付房款银行凭证作为购房证明资料的,付款人须是买方本人或买方的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收款人须是卖方本人或卖方的家庭成员。由经纪机构促成的二手住房交易,房款交付给经纪机构的,须提供房款的所有进出账银行凭证及盖有经纪机构公章的证明。
2017-06-28 15: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