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我沈家门一个底层老百姓,在展茅租了点田种了点菌类和菜,一家四口都靠买菜为生,清晨4点58岁的老妈就要开着机动三轮车去沈家门东河菜场自产自消摊位卖菜,9月份由于沈家门街道小事故多,政府出台取消了这沈家门中心地带禁止开机动三轮和电瓶车,我们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扔掉了机动三轮车,去城管部门办理了相关证件又花了5000元买了电瓶车,证也有了 电瓶车也买了我们家以为就能这样安心的过过普通的生活,但还没过3个月 政府却出台要把所有电瓶车一律禁止没收,而且补偿电瓶车费只有800元,我买来5000元 还没过3个月我金亏了4000元,这叫我们底层老百姓怎么过?我本人一眼已瞎,不能学车,老妈年仅60,试问我怎么从展茅把蔬菜用到东河菜场?我们一家四口应该靠什么吃饭?跪请市长大人 来看看我们听听我们老百姓的心声,不法电瓶车应该取缔,但我们这样勤勤恳恳正规菜场买菜的老百姓给出个相应的措施,而不是一棍子全打到
一、主要诉求:反映自己有自产自销相关证件,并且电动三轮车也是新买的,对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面取缔电动三轮车不理解。 二、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11月7日16时40 分,我分局交警大队民警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就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面取缔电动三轮车问题,经政策答疑。 三、答复意见及依据: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对非法上路非法营运“两非”车辆进行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信访人所拥有的电动三轮车属于重点整治的“两非”车辆,需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1月1日前)到沈家门街道兴建路865号(墩头客运码头以东100米)上交车辆,领取奖励金。 经办人:郑志洋联系电话:13567652735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