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我看看我这样还有机会拿补偿金吗?


去年6月刚毕业,8月份进了一家家具集团公司,2个月试用期满了之后就转正了,签合同到2017年。2015年12月30号下午四点多办公室主任突然叫我去办公室,跟我说可以找新工作了,让我做到元旦假期之前走。我就问他是我做的不好还是怎样,他说我见面不跟领导打招呼,跟同事也不太说话。然后我说那我就做到明天吧,31号,省的你们多发我2天工资难算。
然后我31号去他办公室他叫我填了个离职表格,说工资等发的日子一起给我。我去跟同事和领导打了招呼,领导说哎这么突然,上面也没通知。到一月四号我原来的同事跟我说那边有新人来顶了我的位置。
然后过了几天我朋友告诉我这种应该提早一个月说的还有补偿金,但是我跟她说了我填了表格,她说那估计没戏了,到时候人家可以说是你自己辞职的,毕竟没有人知道。
就想问问大家我除了骂他一顿是不是就真的没办法了。拿不到补偿金只能自认倒霉买个教训?

如果你签字了那么你就亏定了

难道你填表格的时候,没看上面写点什么吗?如果没交保险,可以要求补交保险。如果表格中没写辞职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的,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是单位辞退,失业金可以领到,如果是自己离职,那就没有失业金可补偿的。

如果是单位辞退,失业金可以领到

他叫我离职嘛,我问他要办什么手续,然后他就叫我填表,抬头写的是离职什么的,就填了,当时没想到。就填了名字部门还有入职离职时间

如果我能证明是他叫我走人那还有机会吗

就现在问题是他叫我走的,但是我填了他给我的离职表格,大家都说这样就变成了我自己走的了

有的,只是你有充足的证据吗?只要有铁证,签不签字都无所谓。走法律途径是需要证据的。

签了字 就变成你要辞职,失业金没的领,企业的违约金也没的拿

反正只能当买教训了?

欺负你年轻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