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的时候,我母亲毛萍儿住房东边原有一处袁伟大家的宅基空地,袁伟大造房镇土地办批给土地建房面积为72平方,现实际建造面积达到100多平方,把我母亲住房墙壁直接当围墙圈在一起,按土地法房与房之间本要留出80公分的距离!当时我们不愿让其搭建,找来社区书记予以调节,因房主袁伟大患癌末期在身,社区书记以人道主义暂停处理等他过世后,再予以协调!我们予以答应!2015年袁某去世后我们又去找社区给说法社区书记予以各种理由推脱,后又找镇土地办,土地办说年底把袁某妻子等亲人和我们叫在一起协商,我们等等等一直没有音讯,一次次的跑土地办和社区他们都是一再推脱,互相谦让他说找他,他说找他,无人能给予一个满意的 ! 希望省领导能为我处理,在这里表已诚挚的谢意!
你向浙江省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孙景淼副省长)写信反映按土地法相关规定房与房之间本应留出80公分的距离,但你母亲的邻居袁大伟在建房时,却将你母亲住房墙壁直接当围墙圈在一起的信访事项,该信访件于2016年11月18日转送至我镇。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信访诉求按土地法相关规定房与房之间本应留出80公分的距离,但你母亲的邻居袁大伟在建房时,却将你母亲住房墙壁直接当围墙圈在一起。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袁伟大于2014年10月申请宅基地,其申请的宅基地土地原为其伯父(袁和庆)的老屋(断壁残墙),周围环境卫生较差,经社区相关干部协调,结合美丽海岛建设、三改一拆等工作,为改善周边环境卫生,将其硬化。宅基地审批用地面积:7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建造层次一层。2016年11月15日,经过社区积极调解,袁伟大的妻子洪萍儿与你母亲毛萍儿在双方自愿基础上,就来信中涉及的问题签订了承诺书。2016年12月19日,镇综治办又会同镇村镇办、泥峙社区赴现场对上述双方进行调解协商,洪萍儿同意拆除靠近毛萍儿山墙的约20公分左右的围墙,以便今后毛萍儿修建房屋搭台时进出。三、答复意见2016年11月15日,袁伟大的妻子洪萍儿与你母亲毛萍儿在双方自愿基础上,就来信中涉及的问题引起的矛盾签订了承诺书,双方承诺不得再以房屋、宅基地等问题引起矛盾,如发生矛盾均有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对以上答复意见有异议,建议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予以解决。(附承诺书)经办人:胡海 联系电话:4772561
岱山县东沙镇人民政府 201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