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欺上瞒下包庇纵容违章建筑

以下是临海市行政执法局的回复 你于2017年4月17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永丰镇沙段村加油站旁有违建的信访件已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一、主要诉求要求查处永丰镇沙段村加油站旁的违建。二、调查情况经调查,被投诉人童春莲在临海市永丰镇沙段村废弃加油站搭建的钢架棚长24.0米,宽12.20米,计建筑面积292.80平方米。同时发现该处还存在南北走向的长23.95米,高2.2米的围墙。该废弃加油站点现在是由中石化浙江分公司作为甲方租赁给被投诉人童春莲。三、处理依据和答复意见案件目前已经终结调查,我局已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通知书》,责令其拆除违法建设的围墙及钢结构简易棚。我局已经于2017年4月1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城执法执法罚字2017-A第66号),并联系属地永丰镇人民政府和当事人积极处理该处违章建筑。联系人:白水洋中队 联系电话:85330750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4月13日就已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了,到现在已经过去了55天了该违章建筑依然存在,永丰镇人民政府你们怎么解释
你好!你于2017年6月8日在领导信箱反映永丰镇沙段村童春莲违建搭建钢棚的信访事项。本单位于6月8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经调查,沙段村村民童春莲,2016年5月期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沙段村原加油站地块违法搭建钢棚。2017年4月13日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拆除《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城执法罚字2017-A第66号)。 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对童春莲违法搭建钢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至于此案如何执行何时执行问题,应由市行政执法局答复,我镇做好配合工作。 经办人:陈强联系电话:85185812永丰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
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201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