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县、市征兵办公室在审定新兵时,应当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及《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鼓励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而连城县征兵办2017年9月1日在网络公示的应征入伍人员名单,其中四堡镇5人,分别为邹镕、吴东圣、邹宜峰、李忠财、邹瀛德,均未公示学历。为了更好的公平、公正、确保确保新兵质量,请四堡镇人民武装部给予重新公示邹镕、吴东圣、邹宜峰、李忠财、邹瀛德等五人的学历情况。
县征兵办定兵后,我镇立即在微信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同时要求各村根据相关规定,在指定地点按指定模式(含学历)均已公示。(连城县四堡镇于 2017-9-26 11:3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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