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的是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奖金,以往我单位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都没有实行公务员奖金奖励,单位自2012年度开始对评为优秀的人员实行奖金奖励,且补发了2011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的奖金奖励,现在2013年度考核优秀的直接记三等功,奖金也已经发放,这几次的奖金发放都只有几个相关人员知道,其他人员都不知道有奖金发放。请问主管部门你们对这种情况的意见是如何?程序又该如何?
您好,根据诉求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组发[2008]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闽委组通[2008]12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从2007年起,对机关单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奖金数额800元,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第三年直接给予记三等功,奖金数额1500元。事业单位没有此项规定。(永定区公务员局(并入人社局)于 2014-8-11 09: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