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家子真的有趣啊,欠钱居然还有这么多道理啊,丢人啊


说前老公签字的就不认账,那很多店是员工签字的,那就更可以不认账了啊-------1
那个老太婆口头担保的,现在却说,你拿出证据来------2
欠钱怎么久,还什么分期付款--------3
本来签还款协议了,就是为了一千多元的分歧,借老公签字之名,拒签-----4
认账,却不还钱------5
一万多元,却看出了人的真面目啊
不管谁签的字,开始时与谁发生的买卖关系,也就是开始是谁来谈的谁让送的,就应该由谁来付款还款,这个应该是天经地义啊
不要难为那个卖米的店家了啊,不容易啊

那个调解的老太太自身法律水平太低,小新说事不能再聘用她了,否则影响收视率
这件事件,不管谁签的字,都不影响那个女儿还款的责任
我相信那个老太婆一定口头承诺或者类似担保方式这样的行为,否则也不会出现店家向她讨要欠款的行为
谁和店家谈的,谁和店家发生买卖关系的,谁要求送的,谁承诺欠款还款的,这个人就应该有义务有责任还款
这位母亲,应该敦促女儿还款,而不是在于人家找你当借口,而不还款
看了前面的大家都还好,后面的完全是欠款的不讲道理,拉出做

知道了。
我觉得也是,那个调解人也不行,真是气愤

这个债务关系应该和离婚和她老公签字应该没有多大关系啊,跟离婚协议也没有多大关系啊
在欠款期间,那女的也还过款啊,并且开始时也认可啊,也是她和母亲去谈这个业务的啊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以老公签字为由,谈崩了
这个调解人有责任啊,或许本地帮本地人啊,或许没有经验啊

很久没看小新说事了!!!不了解
那个调解员水平太次还不如我!
调解员是硬伤,电视台怎么会找了这样的调解员,真让人捉急
真替那对做生意的夫妇着急,他们算是脾气好了
昨天刚好也看到了,看了后面一段。我也觉得做生意的夫妻很无辜。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老公说是这个男的搞不领情
在去向阿婆道歉的时候,那个阿婆说了一句话,说帮他们介绍了一个单位的生意,赚了几十万什么的。
估计他们不还钱,也是和这个有点关系吧
另外我觉得那个调解员也不太专业
此“人”不能代表所有 本地人此“人”素质差不能说明所有嘉兴人素质差这种“人”是少数 连个马赛克都没有 以后这家“人”怎么做人呀?还有他们的后代怎么抬头见人呀?
问题是开始认帐,并且谈好道歉后分期还款,只是后来因为一千多元的争议,那女的抓住前老公的签字作为理由,拒绝签协议还款
这个显然是女的无理啊
至于,介绍生意赚了多少钱,那也应该直接说出来,店家也应该适当给予好处费,这点也应该支持
一码事归一码事,显然从报道中看出,女的有点无赖
建议电视台给女方母亲一个解释权,以澄清介绍多大生意,店家是否给予适当感谢

我没看全。基本上是从说要道歉那里看的。我也很费劲,为什么我老公说店家搞不领情
我也感觉店家很无辜,我自己做点小生意,知道做生意的不容易,要是谁要赖掉1万多的帐,我估计得哭几天

这个债务是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并且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食堂,显然是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不管签了谁的名字,夫妻双方都有偿还债务的义务。还有那份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对于第三人的债权人显然不具有效力,退一万步讲,即使离婚协议中载明婚内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那也不能免除女方对债权人的偿还义务,除非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至于老太太的担保问题,这个确实没有形成书面担保,证据不足。
有脸做没脸认?
这个女老板非常的不讲理,按她的说法,只要讨债的人说错一句话,都可以成为她拒付欠款的理由。只要她和前夫的离婚协议的写了他们之间没有共同债务,那么在他们婚姻期间,不管她的前夫在外面欠了多少钱,都和她没有关系,这算那门子道理?
节目里的调解人水平不是一般的差,比1818黄金眼的老娘舅真是差到十万八千里去了,这种节目不是在弘扬真气,而是在鼓励邪气了。欠钱的成了大爷,要钱的就是灰孙子。欠钱的人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可以前言不搭后语,可以装疯买傻。但要钱的人就不可以,那么就一点点的气话也不能说,脾气要好得超越圣人。因为只要要钱的人那怕有一丝一毫的做不到位,就可以成为欠钱人拒付没商量的理由。
这一家子人真是非常的不要脸,小店老板因为觉得对方是本地人,才让她欠的帐。可最后这个嘉兴本地人真太不要脸了。这个老妈,这个兄弟,心里会不清楚自已的女儿,自已的姐姐,有没有欠人家的钱?这个兄弟面对镜头竞然还要挥拳打人!这还有天理吗?
有生意也不给这个饭店做,让他损失不止这1万多,哈
店家太老实了,说话可能有点冲吧,一般按嘉兴的套路,去讨钱就是去装孙子的,如果真如电视里说的,他去找女老板老母亲要钱,那确实太不厚道,不管口头有没有承诺,按我们那边就算夫妻双方做生意欠了几百万(没离婚情况下),债主也不会和女方要钱。还有点可能就是店家太计较这1000多块钱吧,所以按嘉兴人的套路来说你老公觉得他灵不灵清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