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烟花炮竹燃放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项利民的大好措施,对于其出台我曾经欣喜不已,然而政策落实不到位。我家住莲东南中旭日,从昨夜(12日)晚十一点起至今日(13日)早晨,附近居民区共放了10场鞭炮,由于我住三十楼,看不清具体是哪个小区,但就是在南中、夏鑫博士园、连滨小区之间。我年近六旬,睡眠较浅,家中还有四个多月的小婴儿,均被扰得不得安眠。希望有关部门将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各小区物业将政策执行到位,及时制止居民放炮;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违规放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鞭炮声不属于我局职权,建议转环保或执法相关部门。(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3-15 14:47回复)
我局物管站已将《龙岩市烟花炮竹燃放管理条例》转至各小区物业,要求各物业公司将政策落实到位。(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3-16 11: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