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圆梦计划招生按省圆梦办文件通知要求,每名学员学费是5000元,省财政出资2000元,市财政和社会统筹出资2000元。学员自己缴纳1000元。我省各市财政都出资资助。为什么佛山市财政不肯出钱?要求今年学员自费1000元,学员所在的公司缴纳2000元,公司不给缴纳的,由学员出2000元。为了读圆梦计划,学员要出3000元。这样的负担很大。也不符合省圆梦办的文件精神。为什么今年佛山市财政不给圆梦计划予以财政支持?
如果每个学员出3000元学费将使很多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线员工丧失学习进修的机会。因为在佛山几乎没有一家公司愿意给自己公司的员工圆梦计划学习提供2000元。佛山市财政今年对圆梦计划一毛不拔的政策与省文件规定“每名学员由市财政和社会统筹出资2000元”
希望佛山市政府和佛山市财政负起责任来,认真领会今年圆梦计划的文件精神。认真领会圆梦计划的重要意义。承担起培训农民工的任务。落实好圆梦计划政策。我们也将向上级反映佛山财政不作为不执行圆梦计划文件的行为。
为保证财政资金真正用于支持资助在佛山务工的一线员工进修学习,可以严格审核圆梦计划学员的身份,比如像往年的做法:要求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才给予报名给予资助。要求报名的学员提供社保证明能避免一些佛山中专技校在读学生和外地学生,非佛山务工者(比如在外市或外省务工的青年)冒充佛山企业一线员工来报名进修大专。如果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有些中专技校在读学生轻易地伪造一份工作证明就可以获得报名资格。进而套取财政资金。
附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2013年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13〕24号)》 四、项目内容
(一)培训模式。
省圆梦办与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十几所国内重点高校合作,资助共计10000名在粤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网络远程教育专科、本科学习。省财政资助人数即各市今年至少需资助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继续教育专科、本科学习的人数安排见附件2。
(二)培训费用。
经省圆梦办与合作高校沟通,“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其中,被录取学员自缴1000元,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统筹解决2000元/人。
(二)培训费用。
经省圆梦办与合作高校沟通,“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其中,被录取学员自缴1000元,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统筹解决2000元/人。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省委、省政府明确继续大力支持“圆梦计划”的开展,省委组织部也将“圆梦计划”的落实情况列入了《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评分办法》,作为各地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主动向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尽快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组织工作力量,认真抓好“圆梦计划”各项工作的筹备和落实。
(二)选取高校、形成方案。各市圆梦办要主动与高校联系对接,选定1所或多所“圆梦计划”合作院校作为合作对象(名单见附件3),也可自行联系具有办学资格的其他院校合作。为方便当地新生代产业工人进行现场确认、参加考试以及后续培训学习,建议与在当地已开设教学中心的院校合作。在选定合作高校的基础上,要形成本地2013年“圆梦计划”工作总体方案,方案应贯穿工作始终,包含合作模式、招生规模、资金筹措、宣传发动、考务组织、学员培养、党团建设等各方面。
(三)搭建平台、大力宣传。学员的报名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的招生工作实行以市为单位属地报名考试原则,各市圆梦办要和合作高校尽快确定考生报名的方式和地点,发动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进行报名。要深入工业园区等新生代产业工人集聚的地方宣传发动。要广泛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充分利用本区域内的重点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和互联网、手机、微博、QQ等新媒体播发宣传通稿内容,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于印发2013年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13〕24号)
(2013-07-03)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团粤联发〔2013〕2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财政(税)局、教育局、科技局(委):
现将《广东省2013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5月29日
广东省2013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工作部署,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有效服务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由团省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8家单位组成)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圆梦100 ”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计划(下称“圆梦计划”)。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以有效服务新生代产业工人的成长发展,培养一批党团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基本可依靠力量为目标,不断夯实党委政府工作的青年群众基础,探索党团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青年群体和谐的有效路径。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圆梦计划”省财政将补助10000名新生代产业工人上大学。根据我省实际,实施范围将以珠三角地区为主,同时覆盖全省广大新生代产业工人。实施模式将采取省市联动的模式,省圆梦办负责统筹发动,各市负责与高校对接实施。通过实施“圆梦100”项目,进一步将“圆梦计划”打造成“三工程一通道”:即党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的培养工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培养工程,助推“广东制造”走向“广东创造”、加快转型升级的高素质劳动者培养工程,打通新生代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省圆梦办)、各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市圆梦办)。
(三)领导机构。
广东省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成员见附件1)。
各市要参照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系会议制度,由团委、人社、财政、教育、科技等部门组成市一级的圆梦计划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团市委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并指定1名团市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作为当地“圆梦计划”召集人。
四、项目内容
(一)培训模式。
省圆梦办与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十几所国内重点高校合作,资助共计10000名在粤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网络远程教育专科、本科学习。省财政资助人数即各市今年至少需资助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继续教育专科、本科学习的人数安排见附件2。
(二)培训费用。
经省圆梦办与合作高校沟通,“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其中,被录取学员自缴1000元,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统筹解决2000元/人。(其中,北京大学学费为6000元/人,被录取学员需自缴2000元。)
(三)报名条件。
1.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
(5)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不得报考;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专业知识;
2.党团知识;
3.社会工作技能。
(五)教学形式。
1、学习方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
2、双导师双助理:各市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青年精英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合作高校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10名学业导师和30名学习助理,合作高校的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团组织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助理,由基层团干兼任,协助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班级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
3、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骨干培养:各市按《关于强化“圆梦计划”学员骨干培养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32号)的要求,各地市团委要从学员中按20%比例选拔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学员骨干进行跟踪培养。
(六)企业捐助方式。
1.各类企业全额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捐助20万元,“圆梦计划”冠名为“圆梦计划 XX企业100”。
2.几家企业联合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合计捐助20万元,冠名为“圆梦计划 A企业-B企业-C企业100”。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2013年5月30日—6月20日)。
省圆梦办召开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下发招生通知。各市成立工作机构,选定合作院校,制定总体方案,建设报名网站,积极筹集经费。
(二)发动报名。(6月20日—8月1日)。
各市向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宣传“圆梦计划”项目的目的意义、学费优惠政策、招考人数、招考程序、报名网站等信息,组织引导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登录“圆梦计划”网站(www.yuanmengjihua.com)报名(“圆梦计划”网站的使用方法另行印发)。各市要充分发动,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市应资助名额的3倍。2013年8月18日24:00时截止报名。
(三)资格审查确认。(6月20日—8月1日)。
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由各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审核。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工作方式,建议网络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所有网络审核的工作。资格审查结果要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合作高校、市圆梦办共同开展现场确认。考生本人要在6月30日前到达各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确认,缴纳报名费(约100元)。
现场确认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其他招考部门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名单要在6月30日前以统一格式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考试录取。(8月10日—8月31日)。
合作高校与各市圆梦办共同商定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对录取学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员注册。(9月1日—9月20日)。
督促各合作高校在2013年9月20日前将录取学员资料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进行注册,同时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本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六、责任分工
各级团组织负责统筹“圆梦计划”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和经费筹措;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提供资金保障;教育部门指导和协调高校做好招生发动、考务组织和课程改革等工作;科技部门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指导各市圆梦办搭建报名网站和数据库,统筹学员信息的管理、维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省委、省政府明确继续大力支持“圆梦计划”的开展,省委组织部也将“圆梦计划”的落实情况列入了《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评分办法》,作为各地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主动向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尽快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组织工作力量,认真抓好“圆梦计划”各项工作的筹备和落实。
(二)选取高校、形成方案。各市圆梦办要主动与高校联系对接,选定1所或多所“圆梦计划”合作院校作为合作对象(名单见附件3),也可自行联系具有办学资格的其他院校合作。为方便当地新生代产业工人进行现场确认、参加考试以及后续培训学习,建议与在当地已开设教学中心的院校合作。在选定合作高校的基础上,要形成本地2013年“圆梦计划”工作总体方案,方案应贯穿工作始终,包含合作模式、招生规模、资金筹措、宣传发动、考务组织、学员培养、党团建设等各方面。
(三)搭建平台、大力宣传。学员的报名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的招生工作实行以市为单位属地报名考试原则,各市圆梦办要和合作高校尽快确定考生报名的方式和地点,发动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进行报名。要深入工业园区等新生代产业工人集聚的地方宣传发动。要广泛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充分利用本区域内的重点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和互联网、手机、微博、QQ等新媒体播发宣传通稿内容,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四)争取支持、筹措经费。按照去年的模式,各市与合作院校开办一个“圆梦100”班需筹集经费约50万元即每个学员学费约为5000元,省财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为每一个“圆梦100”班补助经费20万元即为每一名学员补贴2000元学费,除学员自缴外,剩余学费由各市筹资解决。各级团组织、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作为项目实施的主责单位,要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财政支持,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动员能力,以合作办班、企业单独冠名、企业联合冠名、高等院校冠名等形式,积极争取企业、社会、高校的大力支持,多方筹集经费。
各市会同合作院校制定的招生简章(包括招生专业、人数、培养方式、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工作方案最迟应于2013年6月10日前上报省圆梦办,以便省圆梦办向社会发布统一公告。
联系人:牛倪、林泽伟
电话/传真:(020)87185635,87673133
电子邮箱:qybtsw@126.com
附件:1.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
2.资助名额分配表
3.各合作高校及联络人名单
4.“圆梦计划”合作高校网络教育学院概况
附件1
广东省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
正召集人:朱明国 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
副召集人:周锡生 新华社副社长、常务副总编
葛道凯 教育部职成教司司长
林应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罗伟其 省教育厅厅长
曾颖如 团省委书记
成员:葛国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欧 斌 省财政厅副厅长
余 健 省科技厅副厅长
魏中林 省教育厅副厅长
梁均达 团省委副书记
赵东辉 新华社广东分社党组成员、常务副总编辑
刘 英 教育部职成教司网络教育处处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圆梦办”)。圆梦办是联席会议常设机构,负责圆梦计划日常具体事务的组织开展,包括会议召集、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计划拟定等。圆梦办设在团省委权益部,设1名主任,成员由各主办单位、合作高校派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梁均达 团省委副书记
副主任:张文杰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
成 员:陈锡荣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吴念香 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黄江康 省科技厅农村处副处长
郭美杰 省人社厅农工处副调研员
张晓莉 团省委权益部副部长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圆梦计划”工作,我市“圆梦计划具体工作由市团委负责牵头。市财政已在年初预算安排了资金,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我市“圆梦计划”学费补助支出。“圆梦计划”的报名、资格审核及相关解释工作由佛山市团委负责。您的具体情况可以向市团委咨询。市团委联系人:林楚致,联系电话:83216303。
2013-07-29 16: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