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站在路边等人,两辆电动车在我面前相撞,一个小伙子和一个中年妇女。中年妇女是逆向,双方速度差不多,妇女下来后直接要小伙子赔300.400(据她自己说是腿受伤了),小伙子没办法,打了交警电话。一开始是协警来,看到妇女不依不饶也没办法,也要小伙子赔,小伙子也没答应。又过了一会正式工来了,妇女还是那种歇斯底里的状态(自己去想象),交警没办法,还是让小伙子赔,大概那个小伙子也想想算了,最后好像赔了200.300(没看清……)。整个过程大概持续了个把小时,我在路边吃完了一个圣代两个鸡块……那么问题来了,凭什么妇女违反交通规则,反而要小伙子赔钱,难道撒泼打浑就可以了??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什么,一味地让老实人吃亏,反而去保护一个违反规则法规的人?如果是我,我是肯定不会给的,你们怎么看?
说不好。这种事只能说如果一方摔伤了。还是破点皮了。那另一方就得出点药钱了。 。
小伙子也是怪无奈的,现在很多大妈就是无理取闹的折腾
天下无难事,只要脸皮厚
全面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各位要重新背了
你这不是碰瓷必备吗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最不要脸就是这种自己违反交通规则,还哭天喊地撒泼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