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桥南社区城中村改造拆迁中,市政府以政府办公室通知的形式,在女儿(2004年)通过分家析产方式,已经取得独立集体土地使用证,独立房产,户口也已独立的情况下,规定出嫁女要靠父母,女儿在合法证据齐全的情况下没有签字权,在浙江法制报记者采访依据什么法律,市政府工作人员回答是,根据村规民约。哈哈,《物权法》、《土地法》、《妇女权利保障法》和《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法律还不如村规民约。嵊州市政府视法律为粪土。
他们用村规民约来作解答实际上是为了推卸责任,一个村民可村委组织倒是可以用村规民约来说一件事,但你一个市府工作人员怎么可以这么说?难道另有隐情?难道公务员法上规定了遇到农村的事可用村规民约进行解答而不用国家的法律来答?
宪法,婚姻法,物权法,妇女保障权益法等等都有相关规定,可是嵊州市政府有关人员都没有看见有关规定在,致使出嫁女损失惨重,一栋精装修过的四层别墅楼,赔的钱在同一区域有的买个毛坯小套都不够,一栋楼换一小套,这让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家三代怎么办?本来人家有出租房子的收入,过着哪怕住4户人家都有余的别墅房.可恶的拆迁,让生活条件一下子下降了30年,致使生活茫然。由于是出嫁女的身份,虽然一家三口户口在本村,有独立的户口,独立的房子有合法手续的也不能除外,也要并掉,房子也就是人家的违章建筑了。房子在遇拆迁时,在男方家,女方家,双方都是不能正常亨受拆迁安置补尝的。因为两边都不想给出嫁女享受政策,男女两方的家差不多同时拆迁,那么还要连累公公婆婆家,因为他们有这个逻辑,婆婆公公的房子,要合并给出嫁女的丈夫,丈夫要合并给媳妇即出嫁女,出嫁女即女儿,女儿的房子和户口再合并给父母,父母合并给儿子,即父母女儿都是兄弟的,,所以我们在夫家也都没有的享受政策,男女双方都被排除出来,所谓的一宅一户我们到底在那方? 我们的房子拆迁正常安置赔偿到底在哪里?是谁剥夺了出嫁女应有的权利我的赔偿款去哪里了??
良心在哪里?人在做,老天在看!
政策和现实距离还相当远。村规都凌驾国家宪法上面了这种事情到处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倒霉的是老百姓
在房屋拆迁时是谁剥夺了出嫁女的签字权?出嫁女自己的房子没有签字权是依照哪条法律的?不相干的两户,可以合并是依照哪条公安局立户条例的?嵊州市拆迁制定的男女不平等政策,株连式武拆迁政策碎裂了众妇女的心,破坏了社会和谐,扰乱了民心
怎么都是自己在说话?
因为法律是为权贵服务的,法律是权贵对人民*****的凶器
脑残的嵊州市政府
中国的法制还是停留在口号上。
完全认同
法治中国,国民拥有民主权、言论权、民生权
“依法治国的实质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因此,决不可把法治只看做治民的工具,是用来对付老百姓的,只想让老百姓守法,自己却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甚至任意胡为,依法治国,重在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而不是治老百姓。”
――田纪云
法律不是法力不能发力等于无力无法说理,德是靠不住的,人人都有私心。必须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法治权、治官。如果是依法治民就叫法治,那么,我们在秦朝就是法治国家了。权力大于法律的……,普遍现象。皇权思想不去,法治永远是个梦。
法治,重在依法治官。
法治,中国梦
一栋精装修过的四层别墅楼,赔的钱在同一区域顶多买个毛坯小套,一栋楼换一小套,这让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家三代怎么办?本来人家有出租房子的收入,过着哪怕住4户人家都有余的别墅房.可恶的拆迁,让生活条件一下子下降了30年,致使生活茫然。由于是出嫁女的身份,虽然一家三口户口在本村,有独立的户口,独立的房子有合法手续的也不能除外,也要并掉,房子也就是人家的。在男方家,女方家,双方都是不能正常亨受拆迁安置补尝。因为两边都不想给出嫁女享受政策,还要连累公公婆婆家,因为他们有这个逻辑,我婆婆公公的房子,要合并给我的丈夫,丈夫要合并给媳妇即出嫁女的我,出嫁女即女儿,女儿的房子和户口再合并给我娘家的父母,父母合并给儿子,即父母女儿都是兄弟的,,所以我们在夫家也都没有的享受政策,男女双方都被排除出来,所谓的一宅一户我们到底在那方? 我们的房子拆迁正常安置赔偿到底在哪里?是谁剥夺了出嫁女应有的权利,我的赔偿款去哪里了??我婆婆家的房子被拆了,我家的房子也被拆啦,我们的房子在拆迁时到底在哪里赔偿安置?????
你们良心在哪里?人在做,天在看!难道就不怕遭报应吗?
上访G20,请指点
嵊州出了孙拆折、陈拆拆,无人教养
一群法盲统治着一个法治国家,哈哈
我婆婆家的房子拆了,我家的房子拆了,娘家父母的房子拆了,我兄弟家的房子拆了,再把房子和户口都合并一块了,为了政绩,为了敛财,为了可以少赔偿,将不同的几户人家合并。连这样都可以合并,是不是抢窃,痞子生的,狗养的。这是什么狗屁政策,这是窃取老百姓的血汗钱,有权就是任性。嵊州市领导自创的一套歪理拆迁政策,真让人失望!
现在的村规民约如果同意Sa人就可以Sa人,哪里还有王法。
政府是咋样有利就咋做,法治是中国梦
披着依法治国的外衣,做违法乱纪事的独党 政 府
政府违法,政府知错不改,失民心的腐败政府
说的不错
说什么东西?就是几本户口簿,合并一起。少分到房子?
如果是几本户口簿合并,我们用的着来呼天喊地吗?都只因公婆家的房子是祖上传下建造的房子(有土地证的),我家的房子也有证的。把我公婆家房子,我们家房子用几代人一辈子辛苦建筑的房子,改变了性质,为了少赔偿拆迁金,找了个理由,改造成了我娘家兄弟的违章建筑。那怕照当前的一宅一户论,不管在那方,一户总有一宅,可我呢?一宅都没有,家被改造了,成别人的违章建筑了。
依法行政是治国根本
哪怕按当前的一宅一户论,在本市多宅的并一宅算,我公婆的一宅合并给我家,那总也要给我们家一宅,那我家一宅去哪儿了呢?是谁剥夺了我们的合法权利了?是谁剥夺了我们的签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