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日前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政策措施》,将分类指导,分群体施策,激发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经济增长和居民增收互促共进,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确保到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努力缩小与京津地区居民收入相对差距。
技能人才激励计划
我省将落实国家优化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设置、向上增加等级级次等政策措施,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突出贡献技师评选活动,落实协议薪酬、持股分红、年薪制、企业年金等政策,探索试行股权制、期权制,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引导工资分配向技能人才倾斜,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定期开展省、市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各类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等国际国内赛事,对获奖选手给予适当奖励,研究设立“燕赵工匠节”。
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
依托各级职业院校及公益性教育培训机构,重点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全产业链系统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跟踪服务,全面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综合实力与自主发展能力。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
推动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打造一批综合性、专业性农产品现货交易平台,实现全省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全覆盖。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000家左右,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新增200家。
科研人员激励计划
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提取,100万元以下部分提取20%,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提取15%,300万元以上部分提取13%。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标准由项目承担单位参照国家规定执行,可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25%。
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
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力度,打造创业辅导师队伍,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各金融机构单列全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确保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持续增长。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度规则。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
推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差异化分配试点,根据企业类别、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职业经理人职责定位等差异,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形成合理收入分配格局。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与市场规则相符合、与股东利益相统一、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股权激励制度。
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
健全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建立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完善精神文明奖励办法,深化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制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相关政策,对到基层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直接按期满工资确定,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薪级工资)高定两档。对长期在基层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或越级晋升职称等级。
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
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实施特色农业、光伏、旅游、电商、家庭手工业等五大特色产业扶贫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广“政府平台引导”“农业园区拉动”等模式,构建市场主体与贫困群众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由单户扶贫转变为组成利益联结共同体致富。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由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成为拿租金、股金和薪金的“三金”农民,使无劳动能力的成为拿租金和股金的“两金”农民。
为此,我省将实施七大支撑行动:就业促进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托底保障行动、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重点地区率先突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