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2日清晨,6点左右,我老婆骑着小电瓶车从奥克斯中央御府出口进入和信路,被一辆迎面逆行的电瓶车撞倒,人当场被拉入市中心医院急救,经诊断为颅内出血。
今天,2017年7月3日,去交警一大队处理事故。
交警居然跟我们说,还要负次要责任,因为我们是借道,呵呵,好一个借道,逆行还要道路优先行驶权?请问交警同志,这让我们遵纪守法好好行驶的人如何看待法律
逆行,见人不让,过小区路口不按喇叭示警,不减速,这样都不能全责,呵呵呵呵呵呵。。。。。
好一个借道,是不是我直行,看到有人就可以直接撞过去,反正我也不是全责
很奇怪?今天早上看新闻汽车直行 电瓶车突然窜出来横穿马路 交警给的处罚认定是各50 说汽车不注意观察路况看完真想ctm的 电瓶车突然窜出来怎么观察观察到了也刹不住
中国没什么道理好讲的 能开慢就开慢点 避免不了的就认倒霉吧
相撞的地点是在机动车道?
楼主老婆有没横穿马路?
电瓶车有逆行之说?外弯让直行是交规上说的,电瓶车车道行驶方向交规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