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荔园小区一业主,前几年在小区内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有产权证,现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
一、有产权属于自己的车位,为什么每个月还要交费给物业公司,依据是什么?
二、有产权属于自己的车位,交费给物业公司,每年都要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物业公司只肯一年一签,为什么不能一次性签久一点?
经了解,物业公司收取的是车位管理费(车位维护、卫生保洁、灯光费用等)。关于收取车位管理费是否合理,建议转物价部门核实受理。(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12-17 08:56回复)
荔园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是停车管理费,收费依据莆田市物价局莆市价【2011】152号《关于延期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及莆田市物价局莆市价【2014】138号《关于重新核定莆田市区停车场(点)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至于协议时限长短,由双方协商按合同进行约定。(荔城区物价局于 2014-12-18 15: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