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供地计划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目前佛山市整体库存已不足4个月,根据上面文件要求,属于需要显著增加供地。但是佛山市国土规划局1月份公布了《佛山市住宅用地2017-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根据计划,佛山(不含顺德,下同)在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三年的住宅用地指标分别是302公顷、297公顷、297公顷。
这供地的数量显然没办法达到上级部门要求“显著增加供地,加快供地节奏”的要求啊,看看人家北京前几天推出的供地计划,全国一遍叫好,由于佛山的供地计划是1月份发布的,请问国土局会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重新修改供地计划,增加供地计划吗?
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过热、商品住房库存较低的实际情况,以采取显著增加供地、加快供地节奏等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平稳健康发展。
于2016年底印发的《佛山市住宅用地2017-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汇总表》,2017年度的住宅用地供应数为302公顷。现根据最新政策的要求,并结合佛山市的实际情况,为了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稳定土地市场的预期,加大了2017年住宅用地的计划供应数。
于2017年3月31日印发的《佛山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国土规划网站:http://www.fsgtgh.gov.cn/,路径: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佛山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全市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数调整为523公顷(除去顺德部分150公顷,则为373公顷),比三年滚动计划2017年数302公顷(不含顺德),增加了71公顷,显著增加了土地供应。
2017-04-09 1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