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费与购水捆绑是强制收费,是不合理的

尊敬的市长您好: 根据《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常住居民每户每月征收垃圾处理费4元,全年是48元。2015年开始和水费绑定收费,2014年底在出台绑定交费政策时,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所主任刘忠平介绍说:“绑定交费并不具备强制性,只是一个逐步完善收费方式的过程,并非捆绑收费”,还说“我们没权利规定不交垃圾处理费就不能购水”这本来也是一种改革,但现在老百姓去购水就必须要缴清2015至2016年的垃圾处理费才给购水,并且与每户每月4元的政策不符,大部分家庭都有2套以上房屋,如果空置几年仍然要交垃圾处理费。那么请问领导,这种强制收费的行为合理吗?
您好,根据银政发【2003】254号文件《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规定,本市城市常住居民每月每户4元。即:城市居民按每月每户4元征收,并非每套住房每月收费4元。现在收费方式、方法上显示出不合理的情况,尤其是空置几年的住宅,仅靠通过购水时把好垃圾处理处理费收费关,确实存在不严谨的地方。我局工作人员已和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解释。
银川市发改委 2016-11-22 1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