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环卫处乱收费

宁德市福山街以前都没有这些费.我问他是什么费.他说是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不是放在水费里面交了.怎么还要交15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呢?这一路他们要收多少钱.这些钱又到那里去了?就福山街对面蕉北那一条街就没有这个费.请有关部门调查一下到底是什么费?
我处现已收到关于宁德政务网12345网络诉求件ND14091500007号,该诉求件对陈先生被收取的15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提出质疑,我处现答复如下:
宁德市蕉城区环卫处受蕉城区人民政府委托,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12]306号)文件精神,代征市区主次干道包括商场、集贸市场、店面、餐饮业、娱乐业、服务业及其他类型的经营性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米1元征收,营业面积低于15平米的按照15平米征收。陈先生所开店铺属于区环卫代征范围,由区环卫处代为征收。
同时,按照宁政办[2012]306号文件规定,宁德市城区范围住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月每户9元,已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每月每户缴纳3元,由蕉城区人民政府委托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收费平台在收取水费时按户代为征收。陈先生所在户主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样要收取。
区环卫处代为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并凭发票和银行缴费凭证与财政部门核销。
综上所述,蕉城区环卫处在代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上,并不存在乱收费行为,至于陈先生所提对面蕉北一条街没有交费问题,如该街属于小街巷经营性场所,则由蕉城区人民政府委托蕉北办事处按照规定标准予以收费。
特此答复。
(蕉城区建设局于 2014-9-28 15: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