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温暖市长:您好。今年,我市出台《舟山市非法上路、非法营运车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两非”车辆进行整治。本月,已开始回收电动三轮车,下月起,上路的电动三轮车也将被查扣,虽然说本月主动回收能够补贴800-1300元,但是与买车的金额相比远远不够(尤其是新买的)。相信政府出台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减少电动三轮车的安全隐患,但是电动三轮车是许多小商贩赖以谋生的工具,因此我有几个疑问,希望市长能够解答。第一,目前,电动三轮车由于无需考取任何证书,任何人都可以开,且无需上牌,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那么是否应该健全管理方式,例如通过必须挂牌、必须持证开车(学习交通法规等)、实行年检、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加大惩罚力度等形式,来规范电动三轮车的使用,而不是简单的取缔呢?第二,政策出台后,许多老百姓提出“一刀切”存在不合理性,因此,对于自产自销的果农(水产养殖户)、快递以及配送牛奶、老年人餐的电动三轮车,允许每户保留一辆。但是对于例如建材以及其他确实需要用到电动三轮车来运货的商户,却没办法保留。许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商贩、工人,大多都买不起货车,也有些由于年龄偏大也很难考取驾照,且大多也没有其他方面的技能,因此对于这些人来说,如果取缔了电动三轮车,就意味着没有了经济来源。因此,如果确需取缔,那么政府是否能够对于确需电动三轮车的其他商户也能允许保留。第三,我们舟山是第一个以发展海洋经济为主的国家级新区,因此海洋资源是许多人赖以生存资源,渔民捕上来的鱼,很多都是靠鱼货贩子通过电动三轮车拉到各个地方进行贩卖或者到冷库进行储存,鱼货太重无法通过人力三轮车运送,大部分鱼货也无需用到货车运送(同时成本高),因此拉鱼货的很大一部分都是依靠电动三轮车,如果必须取缔这些人的电动三轮车,请问这部分人是否可以用正三轮替代运货,在考取正三轮驾驶证、并对车辆进行上牌后,作为运货的工具。本月,中共舟山市委七届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提出要建设“创新舟山、开放舟山、品质舟山、幸福舟山”,老百姓只有有了收入、有了生活来源,才能感到幸福。因此希望我们在建设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幸福舟山时,能够更加实际的考虑一下普通老百姓的情况,不要简单的剥夺了我们谋生的工具。请温暖市长能够听听老百姓的心声,非常感谢。
市民:你好!关于你在“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反映的情况,我支队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但其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减少事故多发,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开展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因涉及到的电动三轮车量大面广,几乎涵盖各个阶层、行业,为尽可能减少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保证整治效果,此次整治工作采取了分阶段、分区域逐步推进的工作措施,对与民生联系紧密的特定行业限定了一定期限予以逐步淘汰。我们将持续打击电动三轮车的非法上路违法行为,给群众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以上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答复人:袁金明 电话:2087700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8月31日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08/29